**省**市**区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底泥综合治理**片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省**市**区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底泥综合治理**片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市**区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底泥综合治理**片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省**市**区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底泥综合治理**片区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4条河段413.09km范围内257946.72m3重金属污染底泥进行疏挖、脱水干化后异位集中管控;以及6个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源,410990.75m3废渣原址集中管控。共建设5座管控场,管控场均分别进行稳定性处理(削坡整形和挡渣墙建设)、表层防渗、场内外排水和生态恢复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扬尘、运输车辆汽车尾气以及淤泥恶臭影响。在环境保护目标周边工程施工时采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环境影响;项目施工需要动用一定数量的施工车辆和运输车辆,但数量较少,因而尾气排放量有限,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而有限的。由于河道分段施工,每段河道清淤施工时间相对较短,辅之以除臭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而随着河道清淤工程的结束,恶臭气味将会逐渐消失,因此本项目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是短暂而有限的,经过及时清理后,恶臭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临时堆放场淋沥水与淤泥脱水废水一并经砂滤→浸没式超滤膜系统→消****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标准限值后返回河道内;清淤期间将引起河水中泥沙的悬移,悬移的泥沙经过一定的时间和距离后会逐渐沉积,这个过程不会造成水质污染,且会随施工结束而消失;生活污水通过就近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渗滤液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内,现有历史遗留废渣堆存区产生的遗留废水与渗滤液一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上述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下,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采取环评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弃物影响: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含开挖土石方)随挖随运、尽量回用;废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影响:配备专用的油类收集装置、围油栏、吸油毡等材料,及时对漏油进行收集,并对收集的漏油进行妥善处置等措施后,可及时控制漏油的扩散,减少事故漏油对施工河道水体水质的影响,同时通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性能,可从源头杜绝漏油事故的发生。
(6)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无永久占地,临时用地使用后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土地利用类型造成明显改变。工程占用植被类型与动物生境面积较小,均为当地常见种,在周边区域有广泛分布。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植物多样性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施工期的影响都是暂时的,当工程结束后,随着人为干扰的消失,区域生态环境将恢复到正常水平。
2、运行期
(1)地表水影响:管控场封场后,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定期监测其地下水水质情况,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在项目治理完成后的实际验收过程中,由于工程废渣自身含水量低,且填埋场表层的防渗措施及四周的排洪措施完善,故从填埋场上部深入的雨水量极少,填埋场几乎处于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因此,封场后的产生渗滤液不多,且随着时间增加而减少直至渗滤液完全消失。
(3)大气、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产生,对大气环境无不利影响;运营期无机械设备噪声产生,对声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营运期(治理后)将雇佣当地人为员工,1人,定期安排将渗滤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不在项目场地食宿,****办公室,不在项目场地产生生活垃圾等。
(5)地下水影响:在本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对本次项目**的管控区进行防渗处理。封场后,渗滤液集排水设施维持正常运转,直至不产生渗滤液为止,不会污染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每个管控区内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包括1口本底井+2口侧向井+3口下游井。
(5)环境风险:本项目管控区需要项目管理方从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各方面做好环境风险防护工作。针对本项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特征,建议另行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定时定人巡查。管控区防渗层破坏后只要采取措施及时补救,然后进行生态恢复,不会对环境造成永久性损害。因此,从环境风险评价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期二级标准;附近地表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区域土壤不涉及酸化、碱化、盐化;底泥环境质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准,建设用地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省**市**区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底泥综合治理**片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均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调查无人反对。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拟建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解决**片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查阅期限: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运营情况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设,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康泰路21号新经济大楼7楼702室
联系人姓名: 李洋 联系人电话:151 7001 0082
(2)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开发区罗珠路278号1#3楼A309
联系人姓名:李成 联系人电话: 151 7912 1951
(3)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m3u0rJa9b9BDwx0F8jqrYApwd=mbec
提取码:mbec
(4)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ZHc7jMuIPTRWBIYdmb65Vgpwd=2cjk
提取码:2c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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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