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名称 | ****39台车辆处置项目 | 标的编号 | ****01 |
| 资产类型 | 企业资产 | 资产权益 | 所有权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 拟转数量 | 39.0 | ||
| 其他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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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9台车辆处置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受****(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以下简称“****公司”)对其所持资产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转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构成:共39台车辆为1个标的物,详见《****39台拟处置车辆信息清单》(附件1)。
(二)挂网底价:73.61万元
(三)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竞价保证金:220000.00元(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其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若成交后不得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支付相应款项。
二、意向方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三、标的物展示
(一)现场查看联系人:唐毅 联系电话:181****9286
(二)现场查看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至2026年9月1日12:00(工作日)
四、网络竞价程序及规则
(一)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二)报名网址:https://www.****.com/nccq/(**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先注册账号,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
(三)操作指南:“**农交”,在对话框发送“操作”,获取后按操作指南参与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及竞价。
(四)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至2026年9月01日16:00(报名审核仅限法定工作日)。
(五)报名需上传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已签署的《处置车辆标的物现场查看确认书》(详见附件2),以上所有资料均需盖章后扫描上传。
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已签署的《处置车辆标的物现场查看确认书》。
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物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包含但不限于各单项标的现状数量、重量及可回收价值等,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物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除因出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六)网络竞价时间及规则:2026年9月02日9:30开始竞价。意向方(报名方)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单次增价幅度为5000元或其整数倍。阶梯竞价时间为1小时,若阶梯竞价时间结束后一分钟内仍有意向方继续报价,则转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为第二人报价时间在第一人报价时间基础上增加60秒,限时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止。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若标的物仅有一家报名成功意向方(缴纳保证金成功视为报名成功),竞价时间结束后,该意向方在不需要出价的情况下直接底价成交。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联系电话:028-****1281。
五、竞价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一)竞价保证金的收取
报名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竞价保证金,点击“缴费管理”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意向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竞价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标书代写
(二)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受让方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车辆处置交易合同》(详见附件3),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交易价款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若受让方未按约定/规定与出让方签订《车辆处置交易合同》、未按约定/规定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完成车辆过户的,视为受让方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受让方按约定与出让方签订《车辆处置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并按要求完成车辆过户的,在出让方上传已签订的《车辆处置交易合同》及退还保证金的函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从竞得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退还至竞得方账户;
未竞得意向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络竞价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
六、交易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一)交易服务费
按照标的物成交总价(合同总价)的3%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只要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产生了受让方,即视为网络竞价成功,****公司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若有不足由受让方在收到《交费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
(二)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七、资产交付
交易双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处置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 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根据合同金额一次性将购车款转至出让方指定对公账户,如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未支付购车款,将一次性扣除全部竞价保证金。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钥匙3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在《车辆处置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方应自行****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公司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方的网络竞价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三)意向方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竞价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39台拟处置车辆信息清单》《处置车辆标的物现场查看确认书》《车辆处置交易合同》,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意向方认可本公告及该附件的所有条款内容且无异议。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或支付相应款项。
附件:
1.《****39台拟处置车辆信息清单》
2.《处置车辆标的物现场查看确认书》
3.《车辆处置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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