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中,评分项 4、业绩中“注:应按下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供应商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2)业绩证明材料中同内容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小组不予认可。(4)供应商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计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注:应按下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2)业绩证明材料中同内容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小组不予认可。(4)供应商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发布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姜尚大道9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7****709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姜尚大道与兴****集团二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7****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