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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月镇小城市试点培育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县城月镇小城市试点培育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城府函〔2026〕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城月镇小城市试点培育建设项目(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7-440823-04-01-322388)初步设计概算,经******公司的工程概算审核,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主干道综合提质工程。城林大道及城林大道(S545)段两侧人行道提升改造、两侧布设非机动车道,城月大道提升改造为双向六车道、两侧人行道范围进行提升改造,城月大道-雷林大道-湛海路-城林大道(S545)四道路交叉口及城林大道-城林大道(S545)交叉口优化交通组织提升改造;交通岛一处约600平方米、雕塑一个、绿植围挡约280米及配套绿化工程;城林大道新增雨水口衔接至现状管网,新增雨水篦子约130套、波纹管约1840米;安装路灯约6套、路灯迁移约41套,新增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
2、街区风貌提升与管线综合整治工程。现状外立面翻新约10栋、新增灯带约10栋;**三路、**路及义学路新增不锈钢桥架约2487米;城月大道新增高压线下地,长度约800米;
3、城市生态与滨水碧道建设工程。新增碧道约3418米、标识牌一套、景墙一套、亭子三套,安装太阳能路灯176套及配套绿化工程;
4、智慧城市及公共服务配套工程。新增智慧化治理管理系统,新增入镇标识牌一套、新**市配套垃圾桶和花箱各101组、坐凳66组及配套绿化工程,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装修一处。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4579.98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3758.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3.81万元,预备费用218.09万元,
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为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根据财力统筹资金解决。
四、请依据本文件**相关部门完善各项报批手续,严格按照核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城月镇小城市试点培育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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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