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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连****公司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连****公司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大路边镇潭下村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修复生态面积共9.8公顷,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形地貌整治工程、挡土墙工程、截排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围蔽警示工程、监测工程和管护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309.3802万元,环保投资47.43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临时生态厕所收集后定期由密闭罐车拉****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作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