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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5231939 | 建设单位法人:柴志坚 |
| 李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工业区3加金岛大厦C座6层 |
| **工业区人工湿地工程(日处理1万吨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98-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曹妃****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东,石化南环以北,石化 南六道以南 |
| 经度:118.577040 纬度: 38.96578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05 |
| 曹审环表〔2018〕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00 |
| 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523193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523193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93MA0GNA637H | 竣工时间:2026-05-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为曹妃****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的深度处理单元,设计能力为 4 万 m3/d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阶段进行建设,本次为一阶段项目,一阶段实际建设能力为1万m3/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调节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 | 实际建设情况:调节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项目的建设,将造成小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或扬尘、扬沙,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的两个时期进行了水土流失预测,在建设初期,由于土方开挖填筑,破坏了原有地貌,扰动了地表土结构,致使土体裸露,抗侵蚀能力降低,导致水土流失增加。在运行期,因施工破坏而影**土流失的各种因素在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逐渐消失,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项措施的水土保持功能得到发挥,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水土流失量逐渐减少,直至达到新的稳定状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等,水质较为简单,生产废水一般通过就地回用措施大部分可以重复利用,生活污水由自建可移动式厕所进行收集处理,均不外排。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载重汽车对拟建项目周围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施工机械和载重汽车产生的噪声值在 80~90dB(A)。通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6:00~22:00),再加上厂区绿化和距离衰减,可以有效减少施工噪音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受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为施工场地周围及下风向的部分地区。在天气干燥时定期洒水,也能起到很好的抑尘效果。在物料运输过程中,会造成物料沿路撒落或风吹起尘,如果采取蓬布遮盖也可以尽量减少物料撒落。施工场地泥泞使运输车辆轮胎将泥土带到场区其它地方及公路上,泥土风干后随着车辆的辗压和行驶,在场区内和公路上带起很重的扬尘,污染环境,因此车辆驶出作业场时,需采用喷枪对车胎喷水,减少车胎上的泥土。对于施工中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其他固废要得到及时的清运和合理利用,也可外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露**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其他固体废弃物如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生活垃圾等,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搜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理,废弃物中如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可外卖。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全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湿地工程建成后,利用湿地系统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对水中的污染物进一步进行降解、净化。通过人工湿地的建设可涵养地下水源,且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护当地乃至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建设运营后对当地的生态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加强管理,合理搭配植物,确保湿地出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湿地建成后可以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曹妃****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营运期应加强对湿地处理单元土壤及地下水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应及时进行处理。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是区域内人群生活噪声、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具有昼间大,夜间小,昼夜噪声级相差大的特点,本项目绿化率很高,再加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昼间<65dB(A),夜间<55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为避免湿地或湿地植被产生的臭味的影响,拟建项目将通过所在地植物类型的搭配,使植物与植枝落叶层形成一个自然生物滤器来控制臭味,并阻止杂草生长,进而控制昆虫的过量繁殖,以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垃圾和收割的湿地植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另外,为防止湿地植物冬季腐烂影**质,需对成熟后的湿地植物进行及时收割,植物可外售用于生产饲料等。 | 实际建设情况:1、水环境:施工过程中在临时施工区设置沉淀池,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设置旱厕。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工程施工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了以下几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运输车辆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施工场地外围采用围挡。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工程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3、环境空气:通过调查,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制定和执行了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如向施工地段地表洒水并保持一定湿度以控制扬尘,运输时加盖苫布、临时堆场土方表面压实,采取遮盖措施,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和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废:****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固体废物均得以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占地原有杂草在项目建成后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新种植的芦苇、香蒲、三菱草、水葱、盐地碱蓬等植物。项目建设地没有濒危珍稀野生动物,主要是一些适应这种环境的常见种类,如昆虫、水鸟等。本项目的建设丰富了物种多样性,改善了昆虫、水鸟的生存环境,且湿地建设能调节当地气候。因此,本项目建设运营后对当地的生态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1)环境空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湿地运营产生的H2S、NH3等异味气体,以及夏季可能滋生的蚊蝇,本项目通过植物类型的合理搭配,使植物与植枝落叶层形成一个自然生物滤器能有效来控制臭味,并阻止杂草生长,进而控制昆虫的过量繁殖,且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场地空间开阔,临近海岸,大气扩散条件优良,海风可加速异味气体稀释与扩散。因此,本项目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水环境:本项目建设的人工湿地对曹妃****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进一步净化,净化后经管道返回**工业****处理厂。整个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本工程人工湿地净化系统的建设可进一步削减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曹妃****园区的出水进一步改善。 本项目运营期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曹妃****园区,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水环境无不良影响,同时,湿地建成对于调节气候、维持水量平衡、生物多样性维护和物质循环起到正面作用。 (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曝气机、泵类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加装减震,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以及湿地收割的植物。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收割的湿地植物外卖饲料厂,固体废物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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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 | 无 | pH值为7.8~7.9、COD为34mg/L、总氮为3.54mg/L、氨氮为0.098mg/L、总磷为0.08mg/L、SS为4mg/L、石油类未检出、挥发酚未检出、全盐量为2.1×103mg/L |
| 1 | 无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无 | NH3、H2S均为未检出,臭气浓度(无量纲)<10 |
| 1 | 低噪声设备以及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无 | 厂界噪声昼间45~57dB(A)、夜间41~52dB(A)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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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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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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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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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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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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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