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截污主干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询比采购邀请书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市截污主干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
1.2 采购方案编号: **** 。
1.3 采购人: ****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市截污主干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一标)包括:桥头镇、樟木头镇、塘厦镇等十二个镇街进行管道铺设、顶管施工、基坑开挖及支护、泵站改造、路面拆除及恢复(包括人行道)等工程。其中建设管径为dn300~dn1800,管道长度约为22.1km。
2.1 采购范围: 地材 。
2.2 交货期: 依据项目施工需求 。
2.3 交货地点: 东坑、石排 。
2.4 物资质量标准: 满足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要求 。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1)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2)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3)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加急标书代写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加急标书代写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供应商确认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8月 18日 15时 30 分至 2026 年 8 月 23 日 15 时 30 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确认参与本项目的询比采购,下载采购文件。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23 日 15 时 30 分。加急标书代写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供应链平台。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 合同主要条款
8.1 付款条件:
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 (6) 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 6 ****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 6 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金融产品支付:供应链金融工具;
(5)其他支付方式: / ;
(6)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组成)(1)(2)(3)(4)(5)。
结算通过、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货款的97%,剩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8.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额3%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9.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监督机构名称: 纪检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 020-****1850
举报邮箱: ****@163.com
涉税合规告知函(投标前告知版)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投标阶段涉税合规管理,现就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税务管理事项告知如下:
一、投标阶段合规要求
贵司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时,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1.发票开具要求
若最终中标,贵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内容一致性:发票记载的货物/服务内容、金额、交付时间须与中标合同条款完全一致;
(2)备注栏规范:建筑服务类发票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中标合同为准)+项目地址(精确到区县)”,如“XX项目(XX市XX区XX路XX号)”。
2.违约责任
若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我司有权拒收并暂停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纳税信用证明
(1)投标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①近12个月《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记录》(A/B级);
②投标前12个月内《无欠税证明》****税务局下载,****机关电子签章);
③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视为无效投标,我司有权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信息更新责任
(1)投标期间发生以下变更的,须在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告知我司:
①工商登记(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
②税务登记(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址);
③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信息。
(2)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虚假投标,我司有权终止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中标后合同衔接
1.承诺函签署要求
(1)中标后签订主合同时,须同步签署《涉税合规承诺函》(附件2),承诺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诺函须明确:
①因贵司违约导致我司进项税转出、补缴税款或滞纳金的,我司有权直接从合同尾款中扣除损失(计算公式:损失金额=补缴税款×130%+滞纳金+信誉损害赔偿金,其中信誉损害赔偿金按合同金额的5%计算);
②若尾款不足抵扣,我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仍不足的,贵司可将依通过法律诉讼主张权利,我司除赔偿贵司损失外,还应当承担贵司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保函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2.条款效力衔接
本告知函内容将自动纳入最终签订的合同,并将承诺函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附件,若主合同条款与本函及承诺函存在冲突,以更严格者为准。
四、法律效力声明
1.告知义务履行
(1****公司招标平台等渠道公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即视为已尽到告知义务并接受条款。
(2)投标行为构成对本函条款的默认同意。
2.独立效力
本函不因主合同未签署而失效,其法律效力独立于具体交易。
3.争议解决
因本函或履约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我司****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招 标 人: ****
地 址: ******科技园
邮 编: 523282
联 系 人: 王浩
电 话: 020-****1870
电子邮件: ****@qq.com
2026 年 8 月 18 日
|
1
|
块石
|
碎石
|
3%
|
立方米
|
|
2
|
山砂 粗砂
|
3%
|
立方米
|
|
|
3
|
石粉
|
原生石粉渣
|
3%
|
立方米
|
|
4
|
河砂 细沙
|
3%
|
立方米
|
|
|
5
|
块石
|
块石
|
3%
|
立方米
|
|
6
|
石粉
|
再生石粉渣
|
3%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