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溪区篁墩河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安徽-黄山-屯溪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有效性: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农业、林业、水利2023-08-03
****政府办2023-08-03
有效
屯水〔2023〕50号
有效
关于**区篁墩河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8-03 16:03

****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的函》(屯镇政[2023])54号,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5月20日主持召开了《报告》技术审查会,编制单位按照会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报告》作了修改完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区篁墩河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建设方案。《报告》的编制符**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内容比较全面,基本同意《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

篁墩河洪水影响评价标准采用10年一遇。一是河道生态缓冲带建设,总面积49000 平方米。主要包括改建4座生态拦水坝,修建两段放松木防护桩等;二是湿地修复建设,总面积 6610 平方米,对部分河段进行湿地修复等。改建1#~4#拦河坝,分别加高 0.42m、0.47m、0.46m、0.52m,

并在此基础上建设汀步。

二、拟改建4座拦水坝在不考虑**江洪水顶托情况下对篁墩河的防洪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取消汀步建设,同时加固拦水坝下游两头护岸的基础。

基本同意《报告》中其他拟建工程对防洪影响评价的意见,及洪水对其他拟建工程影响评价的意见。

三、基本同意《报告》的评价结论和提出的建议。

四、项目开工前,你单位需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我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加强对河道、堤防的安全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向我局报告。

五、本工程涉河部分的施工应尽量安排在非汛期,并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如跨汛期施工,应编制度汛****指挥部批准。工程完工后须及时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侵占和损毁其他水利工程设施。

六、拟建工程建设涉及第三人水事权益和其他部门管理事项,你单位应按规定负责解决。

七、今后如因河道治理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汛要求。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等发生较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局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2023年8月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