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丰富卖场供给,降低采购成本,****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务,打造品目统一、交易快捷、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按照《****财政局****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0〕17号)、《********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4年版)》(麟财发〔2023〕253号)精神,****政府****分站货物类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为“厂商授权”模式和“经销商”模式并存。为保障充分竞争,原则上不设数量限制。若因电子卖场系统容量或管理需要确需控制规模时,我局将在后续的补充通知中公布公开、量化的遴选标准,依据供应商的综合服务能力、市场信誉等客观因素择优选取,确保过程的公平、公正。在未发布新的遴选标准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入驻。
(2)****分站的品目范围,按照省级统一发布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品目目录》执行(具体品目清单详见附件二)。电子卖场运行正常后,原批量集中采购方式不再执行,相应品目全部转入电子卖场采购。
(3)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品目的入驻申请。
三、入驻申请资料要求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纸质版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PDF扫描件按相同顺序合成一个文件并生成目录):
(1)入驻申请表(见附件3);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征集公告发布之后);
(5****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截图证明;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
(9)入驻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遵守电子卖场各项管理规定、承诺所售商品为正品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合理价、承诺履行售后服务责任、承诺落实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
(10)厂商授权模式下的供应商还需提供品牌方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11)其他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
四、商品上架规范
入驻供应商在电子卖场上架商品,须严格遵守以下规范:
(一)商品信息总体要求。商品信息应全面、真实、准确,商品质量、配置、服务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当商品信息发生变化时,供应商应在电子卖场同步进行调整和更新。
(二)商品名称。应按照“品目+品牌+型号+部分核心参数”的格式命名,商品名称长度不超过2行,所发布商品的品牌、型号、规格等信息应与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三)商品品目。拟上架商品应与电子卖场品目分类对应,按照最佳匹配原则选择品目并上传商品信息,电子卖场未开放的品目不能发布商品。
(四)商品品牌。应在电子卖场品牌库中选择,并与商品详情描述保持一致。如需新增品牌,须向****提供商标注册证,核验无误后予以新增。
(五)商品型号。上架商品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的商品型号与市场销售的商品保持一致,****政府采购的特供商品。商品型号应当与商品名称、商品主图、商品详情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型号中不能含有品目名称、品牌名及其他与商品型号无关的信息。如因产品版本不同产生较大价格差异时,供应商可在商品型号中填写商品版本名称。当商品无型号时,可用商品的关键参数或货号来表示。
(六)商品参数。应当为市场通用的规范化描述,与商品详情中的参数保持一致。市场未销售或不确定性的表述不能作为商品参数。
(七)商品图片。必须与实际商品信息相符,商品主图至少三张,应选择其中1张设为商品主图。图片要清晰,不能虚化、拼接或变形,图片长宽比为1:1,大小为800×800px。
(八)商品描述。应当使用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二者缺一不可,图片宽度为920px,文字描述内容必须与主图、商品参数信息保持一致。商品详情介绍图片必须为清晰的实物图片,不能含有与电子卖场无关的水印以及出现与商品本身无关的商品信息,不得出现Gif、Flash等格式的动态图片。商品详情描述中明确商品售后服务及保障的,应写明官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售后电话等信息。
(九)节能及环保要求。根据《****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属于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上架商品时应上传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优先采购品目的,鼓励供应商上传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五、商品价格标准
(一)有价格监测来源的商品。拟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监测市场参考价。
(二)无价格监测来源的商品。须提供市场价来源,市场价来源商品品牌、型号、参数应当与上架商品一致,市场价来源应为主流电商平台(京东自营店、京东旗舰店、国美旗舰店、苏宁旗****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带有销量的市场价来源链接(销量至少有1笔订单);无市场价来源的,****政府采购销售合同证明文件。
(三)部分办公用品类品目。属于纸制品及纸质文具、墨、颜料、财务行政用品、文件收纳用品、清洁用品、文具用品品目的,拟备案审核商品价格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卖场、商场的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该商品的含税平均价,财政部门不再针对价格进行审核。
(四)配套服务收费。商品价格应包含该商品详情描述中所承诺的配套服务,对于商品安装调试或提供的服务中涉及另行购置配件或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公开收费标准,由采购人自行选购。未公开收费标准,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
六、商品信息审核
(一)审核时限。供应商在录入商品信息并提交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审核结果。若商品存在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商品信息标准和价格标准的情况,将对商品做退回处理,并告知供应商不予审核通过的理由。审核通过后的商品方****分站上架展示。
七、价格监测与失信惩戒
****加强已上架商品的价格监测力度,以电子卖场价格自动监测为基础,将自动监测或采购人、社会监督反馈发****政府采购诚信管理体系,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查实高于合理价的商品及时进行下架处理。
八、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相关供应商资料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密封后现场提交于****采购管理股(**县杜阳路47号);如确因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递交的,经电话联系确认后可采取邮寄方式(以寄出日期为准)。同时将PDF扫描件(按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发至邮箱****@163.com,电子文件压缩包以“供应商名称”命名。
九、征集流程
(1)对《2026****政府****分站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要求完全响应;
(2)根据《2026****政府****分站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编制入驻申请资料,纸质版资料密封后提交到指定地点,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同时按附件3格式填写入驻品目及相关信息;
(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目的采购交易活动。
(4)资料审核。我局组织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商品上架。
①“厂商授权”模式:厂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即供应商在系统中申请供应商协议,经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应尽快联系厂商进行系统授权和商品上架;
②“经销商”模式:供应商提交商品信息后,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架;
③所有模式均须先在电子卖场系统中完成供应商协议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商品上架操作。
(7)常态化入驻。本次集中征集结束后,****分站实行常态化入驻管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入驻申请,按季度集中审核公示。
十、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入驻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卖场系统功能积极配合落实节能、环保、扶贫、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十一、审核工作
为保障入驻审核工作高效推进,明确审核责任如下:
供应商入驻协议审核及经销商模式商品上架审核,由李建敏、王雨萌两位同志负责,联系电话:0917-****552。
供应商在提交入驻申请或商品信息后,如遇审核相关问题,可联系上述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确保电子卖场平稳运行。供应商入驻不收取入场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
十二、质疑与投诉
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如认为本征集通知、入驻审核过程或审核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地址:**县杜阳路47号,联系电话:0917-****552)提出质疑。
****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附件1:2026****政府****分站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附件2:2026****政府****分站采购品目表
附件3:2026****政府****分站申请入驻供应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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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