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云霞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6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云霞基地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社区云霞大道671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于2024年12月04日在**省**市**区时代路169号注册成立,企业拟投资983万元租赁位于**省**市******社区云霞大道671号的湖****公司已建厂房建设****云霞基地项目,该项目厂区占地面积38200.78m2,车间建筑面积共计17476.12m2,本项目仅**1栋30m2的淋雨房及配套设施,其余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风电变流器1120台、光伏逆变器2800台、储能变流器5040台、制氢电源140台。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一、废气 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及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前处理及组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保压试验加强物料转移过程设备密封,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甲醇,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设备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执行《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废水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和车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淋雨试验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定期更换的废水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注意维护保养,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南则、西则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导线、废塑料等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废包装、废电子元器件、废胶、废无尘纸及废冷却液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区内采用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