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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8月18日受理了****迁建年产5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和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0531-****3886
通讯地址:****中心518室
电子邮箱:****@163.com /jyhbjglk@jn.****.cn
邮编:251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 1 | ****迁建年产5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和1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省**市**区回河镇南街村667-2号 | **** | **嘉宜****公司 | 2026-8-18 | ****送审报告 -公示版本.pdf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