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林水保许决〔2026〕5号
申请人:******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5MAC49UXXXX
法定代表人:张航 职务:董事长
单位地址:**省**市**区湘雅路街道湘江中路一段52号凯乐国际城8、9栋501
申请事项:恒辰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审批
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3****机关提交《恒辰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审批申请资料(方案编制单位:林同棪国际工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8月13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恒辰府项目位于**市**区**北路与晴岚路交汇处西北角。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社区服务用房、物管用房、消防控制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5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本工程挖填总土石方量5.7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3.53万立方米(含表土回填0.0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2.21万立方米(含表土回填0.09万立方米),借方2.01万立方米(含表土回填0万立方米),弃方3.33万立方米(弃方由渣土部门统一调配)。项目估算总投资50223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309.17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8月开工,2028年8月完工。
二、许可主要内容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8公顷。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0%。
(五)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九条、《****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25816.86平方米,须依规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费25816.86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弃渣综合利用,禁止乱倒乱弃。土石方调配和渣土****管理部门审批,并向我局报备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因土石方挖填、堆放和调运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三)严格落实临时排水措施,设置截、排水沟和多级沉沙井(池),项目区施工废水对外排放前,须经3级(含)以上沉沙池沉淀处理,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后方可排放,沉沙池须及时进行清理。对施工迹地及临时堆土堆料等进行全覆盖,对施工主道路全硬化,车辆出入口须设置洗车装置。
(四)组织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制定和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制度,并在项目区出入口张贴水土保持公示牌;指定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水利局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检查相关事宜,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长****监测站、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七)项目开工前,你单****水利局审批窗口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核费手续,****水利局《缴款通知单》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九)该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五、****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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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