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未爆物品排除服务询价公告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参加。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服务地点:****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未爆物品搜排服务。
(二)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确保服务范围内无未爆物品残留,完成服务后出具清理排除报告及无未爆物品残留证明,后期若因本次搜排残留未爆物爆炸造成损失、伤害等,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关于靶场未爆物品处置事项及人员安全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若服务期间由于成交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成交后,采购单位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归属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规定的除外。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全部搜排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提交搜排报告以及未爆物品残留证明等资料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97%;预留成交金额的3%款项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全部搜排作业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出具搜排报告,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往后延伸一年整。
四、技术要求
(一)最高限价:18万元
(二)服务内容:约20亩土地(按图形标记的圆形场地)进行未爆物品清理排查,该地区为山地,区域由少量的杂草。
(三)服务要求:(1)探测精度达95%以上,误差小于50cm,探测完成后标记位置并出具探测报告图纸。(2)将所有探测出的未爆物品进行无人化挖掘。(3)排除或销毁全部挖掘出的未爆物品。
(四)其他要求:
(1)依据服务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实施计划(现场勘察测算的初步工作范围、工作量、工作进度计划等)
(2)报价供应商需具备未物品探测定位及挖掘能力,大定位挖掘深度不小于4米,小定位挖掘深度不少于1米;
(3)服务期间由于报价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报价供应商需确保服务范围内无未爆物品残留,完成后出具清理排查报告、图纸及无未爆物品残留证明,后期若因本次搜排残留未爆物爆炸造成损失、伤害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军队现行的关于未爆物品处理相关标准及规范,能够出具清理排查报告、图纸、及无未爆物品残留证明,满足采购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6)装备配备
报价供应商需配备无人机航磁探测系统、探测仪、手持铯光泵磁力仪器、无人化遥控挖掘设备、1500W以上大功率激光销毁器、防爆服、大功率磁吸装备等专业探测、挖掘和销毁装备。
(7)人员要求
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全程参与项目实施。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未爆物品搜排任务的技术力量,具备未爆物品销毁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人员:
①低下目标探测、地理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识别、爆炸威力测算、安全距离评估、防护等技术能力(持证);
③火工品操作或爆破作业技术人员(持证);
④数据处理相关技术人员。
(8)验收标准
①成交供应商应全程记录作业数据和现场影响资料,作为评估是否按照方案开展搜排作业的验收依据。完成搜排作业后,应组织内部验收,提交清理排查报告和无未爆物残留证明,方可申请组织现场验收。
②现场验收采取抽检验收,在完成作业的区域内,随机抽取多个点位和不同性质区域,按照作业方案开展搜索,若发现疑似未爆物,成交供应商进行挖掘确认,现场验收不通过。二次作业后随机抽取的点位区域与首次抽取不同,并且面积至少是首次抽取的2倍,如二次抽检仍未通过,则视为搜排作业不达标,成交供应商需重新开展全域搜排。
五、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服务设备;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8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报名邮箱:****@163.com
七、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五)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七)军队采购网注册成功后的网站截图。
八、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8:00-11:30分,
下午14:00-18:00(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发售方式:线上领取
九、询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以后,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二)询价地点:****市(具体地点电话问询)。
(三)询价方式:现场询价。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175****6502
高先生153****7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