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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对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古70、于54、于57、于58井场石油勘探项目竣工公示如下:
本项目为石油勘探井建设,开发过程主要为施工期,通过钻探、完井测试等进一步了解该区域地下石油**储量情况,若测试具有工业产能,****油厂进行井场建设及采油生产,若不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进行永久封井。因本项目无生产运营期,故本项目无需调试。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古70、于54、于57、于58井场石油勘探项目
建设地点:
古70:**回族自治区**市**县冯记沟乡马儿庄村杜记圈
于54:**回族自治区**市**县冯记沟乡雨强村
于57:**回族自治区**市**县冯记沟乡回六庄村
于58:**回族自治区**市**县冯记沟乡回六庄村
竣工日期:古70:2026.4.2;于54:2026.4.12;于57:2026.4.6;于58:2026.4.15
建设单位:****陕北石油预探项目组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2****8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