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受****的委托,对****医用气体配送企业遴选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遴选医用气体配送企业。
四、预算金额:90.00万元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经市场调研后显示,医用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其生产、运输资质均有特殊要求,医用气体供应企业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等相关资质。**市范围内同时具备上述全部资质、可稳定供应医用气体的企业仅有****一家。结合就近配送、危化品安全运输、持续稳定保障全院临床诊疗供氧需求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需要提供财务****银行****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标书代写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获取单一来源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1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及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含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等)发送邮箱至****@163.com,待资料核对无误以后,我单位会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资料中所留电子邮箱,纸质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可在(**市**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南裙楼3楼305室)领取。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09: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文件地点为****会议室。标书代写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09: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递交文件地点为****会议室。标书代写
备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供应商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印章)装入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应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响应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者应赔偿损失。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经济信息网(https://www.****.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名 称:****
地 址:**市**区吴家园西街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1-****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高新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南裙楼3楼
联系人:代工
电 话:131****9575、189****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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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