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业区)
总体规划(2024—2035年)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化工产业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委托****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征求与该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内容
****(****化工产业区)规划用地面积为915.9319****园区343公顷)。规划范围:西至107国道,**沐春街,北至新开东路,南至长青路(化工产业区北部片区:北起新开东路,南至美院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西至**街;东部片区:北起美院路,南至长青东路,**沐春街,西至兴华街)。开发区主导产业为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工产业区主导产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辅助产业为食品制造业、机械装备制造业、轻工制造业、废弃**综合利用业。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wJAzFEd2B576xMJhudEdWQ;提取码: 8v3g。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管理委员会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wJAzFEd2B576xMJhudEdWQ;提取码: 8v3g。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负责单位,反映与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规划负责单位:****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市**市无繁路9号;
邮政编码:050700; 联系人:王少晶; 联系电话:0311-****661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