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创兴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备用燃气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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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对****新增备用燃气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新增备用燃气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18日至 2026年08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增备用燃气锅炉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区荔新十路22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新增备用燃气锅炉扩建项目位于**市**区荔新十路22号,项目拟新增1台10t/h、1台20t/h和1台25t/h备用燃气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进行供热,备用锅炉每月使用天数为5天,全年不超过60天,预计提供蒸汽52800吨/年。原有项目产品产能、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均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项目锅炉废水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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