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检察官讲办案故事”活动作品拍摄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11万元。
三、内容及要求
1.画面时长。共拍摄制作视频两条,每条视频最长不超过7分钟,配字幕,视频格式为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mp4或mov格式。版权素材须合法规范使用。
2.画面内容。以讲述人讲述镜头为主,根据视频具体需求制定摄制方案,拍摄实景、照片等素材,视频整体风格应具备故事感,并按要求对敏感信息作必要技术处理。避免使用大篇幅情景模拟、人物摆拍、以及空洞无实际意义的画面(如摆拍走秀、赠锦旗等)。一般不得使用AI生成讲述画面。
3.字幕片头。字幕与讲述人口型、内容须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字音不符、错别字(如“的、地、得”用法不规范等)。使用AdobePremierePro、FinalCutPro等软件,全片统一字体字号,黑体、思源黑体(加粗),字号≥50(AdobePremierePro1080P基准),位置:底部安全区域,距底边5%-10%。
4.配音配乐。配音配乐应科学、合理、音量适中。
5.信息保护。根据需求对须注意隐私保护和保密的画面作马赛克等技术处理。不得使用非权威来源的地图标识等。
四、参与报价须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公章);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公司公章;
4.同类拍摄项目相关业绩;
5.项目报价单及拍摄****公司公章)。
五、参与询价的服务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311办公室,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资料不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9****80802、089****40938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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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