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环审〔2026〕12号关于桐柏县恒彤建材有限公司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南阳-桐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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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废**综合利用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境局**分局

关于****固废**综合利用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上报的由******公司编制的《****固废**综合利用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公司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恒通评估[2026]007号)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固废**综合利用烧结砖项目,位于**县安棚镇雷沟村。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新增年产3000万块烧结砖,全厂生产规模将达到年产10000万块烧结砖。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DA001原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运行期要求在破碎机、细碎机及滚筒筛采取二次封闭,进料口、出料口、皮带输送转料处等加装集气罩,物料均密闭皮带廊道输送,收集废气经1套脉冲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利用现有)排放;

DA002陈化上料工序废气:要求在箱式喂料机上料,设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粉尘废气经1套脉冲脉冲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利用现有)排放;

DA003窑车清扫废气:要求窑车清扫采用窑车吸尘器,清扫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废气经1套脉冲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利用现有)排放;

上述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废气经治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中表1原料制备、成型颗粒物10mg/m3的排放要求,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砖瓦窑行业烧结砖瓦制品企业A级破碎、成型等其他产尘点PM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DA004隧道窑废气(包括焙烧和天然气助燃两部分废气):运行期要求在将隧道窑、干燥窑废气收集后经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由1根38m高烟囱(DA004,利用现有)排放,经治理后颗粒物、SO2、NOx、氟化物和氨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中表1干燥、焙烧颗粒物10mg/m3、SO2 50mg/m3、NOx 100mg/m3、氟化物3mg/m3、氨8mg/m3的排放要求,同时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砖瓦窑行业烧结砖瓦制品企业A级窑炉颗粒物30mg/m3、SO2 50mg/m3、NOx 50mg/m3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生产厂区地面道路全部硬化;厂区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做好原料库、生产车间全封闭建设,采取密闭原料库,仓库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原料粉碎、筛分工序全部在破碎车间内进行,皮带廊道全密闭运行;物料运输车辆应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应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加强对各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检和养护;定期对厂区洒水降尘,做好厂区清洁,并加强项目区周围绿化建设等措施,经治理后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行期脱硫及湿电除尘废水经现有处理能力为800m3/h的循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的15m3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仅补充损耗用水量;初期雨水利用现有8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经沉淀后用于原料库喷雾降尘、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3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滚筒筛、切条机、切坯机、

搅拌机、风机和运输车辆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及厂房隔音降噪措施,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运行期产生的废砖坯及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利用;烟气脱硫除尘废渣及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经压滤脱水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运行期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桶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以上危废均由专一容器密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5、环境风险

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设置事故收集和分区防渗设施,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充足应急物资,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以及对各类物料和风险物质的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脱硫除尘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改扩建完成后,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8.354t/a,SO2 27.72t/a,NOx 38.02t/a;较改扩建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2.794t/a,SO2 9.07t/a,NOx 28.04t/a,需进行倍量替代,替代量为颗粒物5.588t/a,SO2 18.14t/a,NOx 56.08/t/a。

置换企业******公司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7.49t/a,SO2 28.8t/a,NOx 57.6t/a,改扩建完成后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倍量替代后,均不超出置换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变更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6年8月1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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