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N1工程施工答疑澄清1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科技成果加速器项目N1工程施工(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问:根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元。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元。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招标项目为**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问:招标公告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元。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其他评审要素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是否认可
答:本招标项目为**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庄工
电话:0551-****36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陈俊
电话:0551-****5033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