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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文道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办事处:
你单位《******办事处关于申请审批**区**文道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区**文道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6-440117-04-01-505209)。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街口街道**片区(城内路、团星村、城郊村),西侧紧邻从城大道,北侧临近旺城大道,****政府。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识系统完善、重要节点提升以及街巷重要区域环境提升。其中,标识系统完善:一般段采用深灰色热熔漆划线2780米,完善出入口及指引标识15处;重点段采用混凝土仿青石、不锈钢压边划线1400米,完善文道标识20处。重要节点提升:团星村节点约380㎡,设置导引线、地雕、入口标识并优化人行与绿化;墟市节点约250㎡,打造文道主题平台,落地标识小品并涂刷导引线与LOGO。街巷环境提升:西园里段(240㎡)、**中学围墙段(180㎡)、松庵李公祠-墟市入口段(980㎡),实施照明、墙面涂刷及绿化美化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财政局关于第二次转下达2019-2023年“三旧”改造土地增值税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八、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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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