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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大厂镇杨州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混合结构,建设规模:(****基地:1、改造研学教育教室;2、宿舍(红色旅居及研学住宿区)改造。(二)修缮提升红色文化:1、村庄核心区红色文化附属工程及民房红色文化氛围综合改造;2、革命洞电路及配套设施改造;3、革命烈士纪念塔道路拓宽;4、红军路修建;5、增设村庄指引标识牌。(三)改善基础设施:1、初心驿站(特色农产品展示厅)综合用房改造;2、村貌设施配套提升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21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玖拾叁万玖仟壹佰零陆元肆角陆分(¥****106.46元) | ||||||||
| 工期 | 81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吕君(注册编号:桂245****45888;身份证号:4509**********259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家明(身份证号:4509**********5614)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市**区学府名苑建设项目二期。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玖拾陆万陆仟贰佰零伍元捌角整(¥****205.80元) | ||||||||
| 工期 | 81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周云(注册编号:桂245****39877;身份证号:4503**********10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捷华(身份证号:4508**********0962)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玖拾万捌仟柒佰伍拾玖元陆角贰分(¥****759.62元) | ||||||||
| 工期 | 81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秦玲虹(注册编号:桂245****36708;身份证号:4503**********242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利清(身份证号:4304**********535X) |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1.******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中提交《中标后履约样品制作及文案撰写承诺书》,承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中标后提供导视牌实物小样、雕塑实物小样的制作与审核要求。承诺内容不完整,其响应性评审不合格被否决。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公示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711 | ||||||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17.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