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残阳极固废**化高效利用及增碳剂加工项目 | **市**市 | **** | **中环****公司 | 本项目位于霍林郭****开发区再生铝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3单元,总建筑面积9294.04m2,依托A3区综合楼作为办公区,A3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115.42m2,综合生产车间6794.34m2,切块车间2043.9m2,其中综合生产车间内置原料区、生产区,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建成后可年处理固废阳极7.2万吨,年产增碳剂6万吨。 | 1.废气:切块废气设置集气罩(共2个),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输送废气采用集气罩(共7个)收集,粗粒径颚式破碎机、细粒径颚式破碎机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振动筛、料仓出料口使用1台布袋除尘器,2台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1座10m3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市****公司。 3.固废:废除尘器布袋由更换布袋的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固废阳极生产线和增碳剂生产线的布袋收集尘外售给炭素生产企业;除铁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给废旧**回收单位;盛装增碳剂原料的废吨袋,外售给废旧**回收单位;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内,油类等液体物质需要放置于托盘上,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