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 ****开发区 | **** | **名赫****公司 | 项目年产免烧砖10万t/a,年产石膏2万t/a,细粉煤灰56.6万t/a,产品全部外售。项目主要建设破碎车间、制砖车间、石膏车间及其它辅助车间。 | 1.废气:破碎(球磨机)、皮带落料口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石膏过程**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在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内预处理后,拉运至**市****公司进行处理。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收集后返回搅拌工序,不暂存,不外排;不合格品产生后暂存车间内,收集后回到生产工艺,重新破碎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机油桶装暂存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