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周边建(构)筑物安全调查 | ||
|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周边建(构)筑物安全调查 | ||
| A02-124********266776A-****0813-000005-5 | ||
| 正常公告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606-04-01-99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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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
1.****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已由佛****改革局以顺发改投审〔2024〕2 号批准(备案)建设。 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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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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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周边建(构)筑物安全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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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周边建(构)筑物安全调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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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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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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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5.72%, 政府投资:9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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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包含****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区樵桑联围排水管网**及改造工程**德区中顺大围、**围联围排水管网**及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排水单元管网改造工程、截流设施改造及防倒灌工程、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存量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城乡排涝通道建设工程等。 2.承包方式: √其它:固定单价包干。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对****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周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调查。调查范围是工程涉及开挖施工范围沿线周边建(构)筑物在施工前后的调查工作。调查建(构)筑物总面积(按施工前、施工后两次计算)暂定****720平方米,其中樵桑联围约****820平方米,中顺大围、**围联围约759900平方米,主要对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厂房、住宅、商铺等)的建(构)筑物结构的安全性能、使用性能、耐久性能等进行调查评估,掌握建(构)筑物现状裂缝、变形、倾斜、移位等情况,和建(构)筑物地基基础、围护结构等的安全性评价,具体调查范围以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及需要确定并发出任务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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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对****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周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调查。调查范围是工程涉及开挖施工范围沿线周边建(构)筑物在施工前后的调查工作。调查建(构)筑物总面积(按施工前、施工后两次计算)暂定****720平方米,其中樵桑联围约****820平方米,中顺大围、**围联围约759900平方米,主要对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厂房、住宅、商铺等)的建(构)筑物结构的安全性能、使用性能、耐久性能等进行调查评估,掌握建(构)筑物现状裂缝、变形、倾斜、移位等情况,和建(构)筑物地基基础、围护结构等的安全性评价,具体调查范围以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及需要确定并发出任务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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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工期: 30 日历天,其包括: 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展进度确定,以完成****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整体完工后合同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检测调查工作为止。每批次检测调查自招标人任务委派单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现场检测调查,任务委派单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报告编写并提交检测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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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7,985,64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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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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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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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①综合资质或②专项资质(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及“钢结构”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3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6年 2 月至 2026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鉴定报告/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为100 万元或以上的房屋或建(构)筑物检测/鉴定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鉴定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当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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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2.“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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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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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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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8月19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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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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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市**区 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址: **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交易中心4楼,****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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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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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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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市**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集团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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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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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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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联系地址 |
**市**区****社区**河一路112号**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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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张辰 |
联系电话 |
173****7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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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机构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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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接收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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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处理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5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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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标书代写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mpost_****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执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 678 号)、《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等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上标准若有更新的,以最新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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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