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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开发区****税务所土地一宗,面积2.17亩,位于**省**市**区翠峰街道三岔中街,四至界线详见《****税务所2.17亩宗地四至界线图》,****总局****开发区税务局申请该宗土地使用权确权。经调查,该宗房屋建成于1980年,1980****税务所购买用于办公用地用房。宗地四至清楚,权属清晰四邻无争议。2026年5月29****开发区国土空****委员会2026年第3****税务所土地确权为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和《****政府关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有关管理权限的批复》(曲政复〔2013〕102号) ******局****分局按照法定程序****开发区管理范围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抵押变更等工作 ,经开区拟将上述宗地确权为国有建设用地,****总局****开发区税务局,性质为划拨,****机关团体用地。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依法办理上述宗地使用权确权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74-****85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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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