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招标答疑公告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澄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回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薄壁不锈钢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07月31日
二、疑问回复
1、疑问1:我公司将参加贵方在2026 年 08 月 24 日组织的 2026年度****薄壁不锈钢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经仔细阅读,发现其中技术部分对管件执行标准引用混乱,给投标单位带来混乱,具体如下:一、不锈钢双卡压管件执行标准
招标文件中第18页【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二、技术标准中要求管件的执行标准为GB/T 19228.1-2024】,具体如下:(截图详见附件)
而招标文件中第21页【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3、尺寸规格中要求管件的执行标准为GB/T 19228.1-2011】,具体如下:(截图详见附件)
按GB/T 19228.1-2011标准的不锈钢双卡压管件的最小壁厚,具体如上:因此,请明确不锈钢双卡压管件执行标准具体按哪个为准
答:针对用户需求书中执行标准有出入的问题,请根据招标文件P32页序号十一 其他要求中明确:“采购需求中所涉及执行标准如有书写错误以正确的执行标准为准,若执行标准有替代则以最新执行标准为准。 ”
2、疑问2:不锈钢双卡压管件最小壁厚,招标文件中第21页【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3、尺寸规格】中不锈钢双卡压管件的最小壁厚进行规定,具体如下:(截图详见附件)
此处完全违背国标GB/T 19228.1-2024或GB/T 19228.1-2011对不锈钢双卡压管件最小壁厚的要求。国标GB/T 19228.1-2024或GB/T 19228.1-2011对不锈钢S型连接用不锈钢管件的最小壁厚的详细描述详见本疑问函“一、不锈钢双卡压管件执行标准”。而贵司上述描述的不锈钢卡压式管件最小壁厚明显高于GB/T 19228.1-2024和GB/T 19228.1-2011的要求,令生产厂家既无法生产,标准也没有规章可依。综上,贵司本次招标文件所描述要求的不锈钢S型连接方式的管件现有生产与国标完全不符,标准引用混乱,使投标企业完全不能遵照生产。请明确不锈钢双卡压管件按哪个标准执行最小壁厚是否按国标执行即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P32页序号十一 其他要求中明确:“采购需求中所涉及执行标准如有书写错误以正确的执行标准为准,若执行标准有替代则以最新执行标准为准。 ”
最小壁厚按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2.3、尺寸规格要求”执行。
3、疑问3:我公司将参加贵方在2026 年 08 月 24 日组织的 2026年度****薄壁不锈钢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经仔细阅读,发现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技术部分对制作工艺有疑问,具体如下:(截图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中第21页【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三、产品规格及材质说明 2.5、制作工艺:管件在完成机加工、焊接加工后应进行固溶处理,应按GB/T 4334-2008中的E方法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管件进行固溶处理后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应按照GB/T10125的规定进行240h中性盐雾腐蚀试验。
所有管件必须经过固溶处理使管件获得光亮表面,并防止晶间腐蚀和应力腐蚀,管件焊接组件必须进行内外表面的气体保护焊接,防止焊缝处氧化而降低耐腐蚀性能固溶处理后再进行酸洗钝化处理,酸洗钝化须提供投标生产厂家注册地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且该条款要求为“●三、产品规格及材质说明”中的内容,为实质性内容,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招标文件第18页明确说明)。此项要求混淆了“产品质量管控责任”和“环保排污主体责任”。招标人要管控环保风险,正****加工厂的全套环保资质,而不是强制投标生产商自己建厂做酸洗。该条款属于设置不合理门槛、变相限制竞争,存在合规瑕疵,排除了酸洗钝化委外加工企业的投标资格,违反《招标投标法》不得设置排他性、倾向性条款的要求,将导致大量优质厂商直接被排除在正当竞争之外。建议修改纠正,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如下:
****园区环保管控差异极大:很****园区禁止引入酸洗、钝化、电镀类涉重污染工艺入园,造成大量正规不锈钢水管生产厂无法具有自有酸洗设备及环保部门下发的环评批复,只能统一委托****园区****工厂处理,而酸洗钝化工艺作为不锈钢管材管件中的正常加工工序,存在自有和委外两种加工方式,且合法合规。
综上疑问,建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2.5 条款中 “酸洗钝化须提供投标生产厂家注册地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 这一要求予以修改。
修改建议方案为: “酸洗钝化须提供投标生产厂家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含委外单位)” 以保障所有不锈钢水管生产企业公平正当的投标权利。
答:本条内容不予采纳,按原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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