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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宛**房屋建筑工程施****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局 ****财政局 ****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宛建〔2019〕60号)文件要求,****政府购买程序,依法确定****、**市城乡****公司2家单位为宛**房屋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现将机构信息公布如下:
1.****,办公地址:**省**市东**龙****集团报业大厦 9 层 914 室,联系人及电话:马杰186****9996;
2.**市城乡****公司,办公地址:**市宛****社区儒林**B栋9楼,联系人及电话:赵国锐159****0777。
自2026年8月17日起,宛**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人防指挥工程及涉军、涉密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非房屋建筑工程)****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各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需求,自主选择上述两家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