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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和《****教育厅关于印发〈**省2026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的通知》(皖教秘教材〔2026〕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义务教育教科书使用版本,按程序从**省2026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评议目录中,****学校选用一套教辅材料,现将选用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至8月25日。
公示期间,若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凡匿名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只接受电子邮件报送。
同时,请相关被选用单位仔细核对公示目录中的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PDF版)。
上述所有材料,请于2026年8月25日17:3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58-****899,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市2026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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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