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壮族自治区
我单位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货商可以对项目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货商予以支持。(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存在指向性、排他性或者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以按照要求进行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
一、项目名称:智能化纪检办公辅助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一套针对纪检办公办案辅助系统服务,供应商需要能够提供服务对应的设备供我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开展,服务设备要求全自主国产化。具体技术要求包括:能够对各种数据进行整合、智能分析、可视化展示分析结果、自动生成分析报告与关系图谱;****银行流水(包括但不限于XLSL、PDF、JPG等不同流水文件格式)并转换为统一的格式进行智能分析;能够将现场录音转换生成为笔录;能够根据问题线索智能生成初核工作方案、谈话提纲,根据核查结果智能生成处分建议及依据;具备纪法法规知识查询、纪检业务人机问答、资料文档导出下载、多种音色录音智能识别生成内容文本等功能。
预计采购时间2026年9月。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建议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必要时提供必要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最终以该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应在军队采购网进行注册。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周先生
联系方式:198****0131、180****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