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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电站**3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等2项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名称:****市**110****电站**3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等2项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市**110****电站**3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等2项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
三、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一)招标人
招标人:****
联系电话:0479-****337
办公地址:****市二连路3号民禾物流****公司物资供应处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1-****452
办公地址:****市**区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4号
邮箱:****@126.com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预公示招标文件:**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预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2.反馈要求:提出意见建议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建议应具体明确,指出预公示招标文件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说明修改理由及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3.反馈渠道: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4号
联 系 方 式:0471-****452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下午5点之前。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1日
七、重要声明
1.****集团采用标准招标文件采购,具体招标文件范本和标准招标文件详见:****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采购标准管理-物资采购范本,具体网址:https://ecp.****.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14515_201********40399
2.本次预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文件,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3.招标人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4.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附件:预公示招标文件(可用标准招标文件,建议包含技术规范差异表、公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