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7万吨(粉质黏土约200万m)弃土和554.13万吨(约393万m)疏浚弃砂(整体打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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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307万吨(粉质黏土约200万m3)弃土和554.13万吨(约393万m3)疏浚弃砂(整体打包)
转让底价 3631.78万元
挂牌日期 2026-08-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14
资产概述
本次标的为汉江**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工程疏浚砂产物,该项目共有307万吨(粉质黏土约200万m3)弃土和554.13万吨(约393万m3)疏浚弃砂。
标的所在地 **省 - 省直辖行政单位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18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中包含的弃土约370万吨(约200万m3,评估单价为1元/吨,按预估数量为总价370万元)和弃砂约554.13万吨(约393万m3,评估单价为6元/吨,按预估数量为总价3324.78万元)整体打包转让,不单独拆分受让。前述两类资产评估总价仅作为整体竞价报价基数、成交后分品类价款拆分计算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价款;最终价款按照本文件第四条第 7 款约定规则,结合实际出库吨数据实核算。 2、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泰宏****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泰宏评报字【2026】第010号)和(泰宏评报字【2026】第016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如资产现状与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清单不符,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成交价格。 4、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如转让标的载明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实测核定为准,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资产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后报名。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报名保证金时须承诺已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6、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至2027年7月(如有延期,按省水利厅批复文件执行)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23%交易价款(扣减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23%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23%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中50万元交易价款转为履约保证金,并预留在****交易所指定账户,待合同履约结束后退还或转为交易价款) 8、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自动抵扣交易服务费用,剩余金额3个工作日内作为首笔成交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9、本次转让双方****公司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0、本次标的整体打包竞价,意向受让方填报的整体总报价不得低于标的整体评估总价 3694.78 万元,低于该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事项 1、因本转让标的的特殊性:(1)此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不接受企业联合报名。(2)参与报名的企业,须有相应的有关证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并在有效期内。(3)本次项目标的物原则用于**市域内项目,如需流出**范围之外也只能在**省内其他地市州调剂使用,办理相关调剂使用及变更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的相关手续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配合。(4****政府相关部门监督。(5)参与报名的企业,需为指定项目施工方或为指定项目的土方供应方。(指定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2、本次项目标的对应的370万吨(约200万m3)弃土和554.13万吨(约393万m3)疏浚弃砂全部位于中交二航局水下航道疏浚工程的施工范围内,该航道工程已确定专业承包单位进场实施施工作业。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区域的施工现状、作业边界、进度安排及协同要求,全面评估开采作业与航道施工交叉衔接的全部风险。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知晓、认可本项目全部现状及潜在风险,自愿自行承担成为受让方后开采作业与航道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及全部相关成本、损失;转让方不对施工协同难度、开采作业可实施性、工期影响等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不负责协调受让方与航道施工单位的作业纠纷。(弃土自施工单位临时弃土场转运出场,弃砂自施工单位水上开采作业末端利用船舶装载出场) 3、意向受让方需充分了解本次标的资产处置服务于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弃土弃砂的处置需完全满足中交二航局的施工进度要求,其中弃土需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处置,弃砂需在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处置。在此期间若施工能力大于处置能力,意向受让方需无条件就近征地解决土方临时堆放问题,初步核算需在当地就近征地400亩用于土方存放。若因意向受让方处置能力不足影响施工进度的,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提交弃土弃砂的综合利用编制报告。(原则用于**市内项目,如有多余只能用于**省内其他地市州,若确需调剂出**省使用,需****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5、若该项目成交后以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则受让方在报名时所交纳的保证金可抵扣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6、成交后受让方须严格按照 “先清运弃土、后清运疏浚弃砂” 顺序组织出库,未完成全部弃土清运前,不得启动疏浚弃砂转运;违反顺序清运的,转让方有权暂停配合出库手续,由此产生的工期、协调成本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结算计价规则: (1)标的预估数量仅为竞价报价参考基数,最终结算总量以受让方实际完成出库、双方共同确认过磅吨数为准,执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基础评估数据:弃土预估 370 万吨,评估单价 1 元 / 吨,评估总价 370 万元;疏浚弃砂预估 554.13 万吨,评估单价 6 元 / 吨,评估总价 3324.78 万元;标的整体评估总价 3694.78 万元。 (2)竞价成交拆分逻辑: 受让方最终成交总报价 = 弃土对应成交总价 + 疏浚弃砂对应成交总价; 弃土对应成交总价 = 成交总报价 ×(弃土评估总价 ÷ 整体评估总价); 疏浚弃砂对应成交总价 = 成交总报价 ×(疏浚弃砂评估总价 ÷ 整体评估总价); (3)分品类成交单价计算: 弃土成交单价 = 弃土对应成交总价 ÷ 弃土预估 370 万吨; 疏浚弃砂成交单价 = 疏浚弃砂对应成交总价 ÷ 疏浚弃砂预估 554.13 万吨; (4)最终结算总价款计算公式: 最终结算总价款 = 弃土实际出库吨数 × 弃土成交单价 + 疏浚弃砂实际出库吨数 × 疏浚弃砂成交单价; (5)价款多退少补流程: 受让方前期支付的成交总报价为预付款,全部土、砂清运完毕、双方核对完全部过磅单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据实结算;若最终结算总价款<成交总报价,****交易所无息退还受让方;若最终结算总价款>成交总报价,受让方须在结算核对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逾期按应付差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计算示例:整体评估总价 3694.78 万,弃土评估占比 = 370÷3694.78,砂占比 = 3324.78÷3694.78; 例:竞买人总报价 4000 万元; 弃土成交总价 = 4000×(370/3694.78),弃土成交单价 = 该金额 ÷370; 砂成交总价 = 4000×(3324.78/3694.78),砂成交单价 = 该金额 ÷554.13; 最后按实际拉运吨数 × 对应单价算最终全款。 8、本次转让的资产均未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80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800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费用;(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资产交割、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弃土、弃砂清运工作,造成转让方损失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泰宏****公司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国资委
评估基准日 2026-04-30
评估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单价评估值 0.0001万元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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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招标公告
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7万吨(粉质黏土约200万m)弃土和554.13万吨(约393万m)疏浚弃砂(整体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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