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发改投审〔2026〕40号
****改革局关于**县潭江镇2026年农业农村灾毁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关于报审**县潭江镇2026年农业农村灾毁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丰谭府【202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赈”的核心作用,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潭江镇2026年农业农村灾毁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 **市**县潭江镇大胜村、富溪村、箭竹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米≤宽度<3.5米)道路约1.9公里;**(3.5米≤宽度≤4.5米)道路约6.6公里;挡土墙修复约1148立方米;**排水沟约 4.2公里;**现浇安全防护栏约1.06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36.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3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争取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540万元及其他以上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依法不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
八、实施模式: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严格落实“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本地群众务工****施工队伍”政策导向,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全程组织群众参与项目施工建设。
九、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管控:项目业主要切实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并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未就业退役军人、困难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7类重点群体参与务工。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140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28.37万元,占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2.29%,计划培训务工群众人数14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
务工组织主体须与务工人员签订规范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统一购置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财政所采用银行卡按月直达发放至务工群众个人账户。劳务用工清单、薪酬标准、发放明细须在镇村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项目业主:****。
十一、主体责任:****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全面负责项目前期手续、施工组织、务工人员组织、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控,对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劳务组织真实性、劳务报酬真实足额及时发放、公示等以工代赈政策落实情况负总责,同步做好全过程资料归档、信息上报及建成后管护工作。
十二、行业监管:县发改局作为以工代赈主管部门,联合县财政、水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培训与监督检查,重点监管资金规范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公示监督机制落实等事项,对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十三、其他事项: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注重项目与产业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
十四、请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潭江镇2026年农业农村灾毁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2026年8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监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运输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