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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6-08-14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文 号 | 无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8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777 传真:0953-****777 通讯地址:**县**街96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油厂采出水系统改造工程(**区域) | **县大水坑镇 | **** | **市环境****公司 | 主要对姬十联、黄十转侏罗、黄九转侏罗、姬十六转、姬二十五转、黄十三转、黄十一转共7座场站的采出水系统进行改造,在站内空地分别建设气浮过滤一体化装置1套,装置总规模3400m3/d,替代站内现有采出水处理装置,使采出水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Ⅴ****油田现役油层。并配套改造连接管线、自动控制、供配电设施等。 | 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减少跑冒滴漏,确保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4.0mg/m3)要求。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各站**气浮过滤一体化装置设备定期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油桶和气浮过滤一体化装置运行期间产生的浮油、浮渣、污泥均暂存于各站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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