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购买警用装备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17时00分54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1)本项目中标信息现更正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青年路7号院3号楼21层32106 中标金额:****560.00元 评审得分:79.06000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财政厅“藏财建〔2024〕68号”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14636.13元。 (3)本项目主要标的信息等更正为本公告附件内容。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8日 由于本更正公告无法上传附件,****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2026年****购买警用装备项目(二次):原中标(成交)结果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6年8月3日收到质疑函,经核实,质疑事项成立,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自治区**市**县水仙花路大街 联 系 方 式: 彭先生 0894-****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自治区**市**区八一**吉东路310号工布明珠3号楼2单元1007室 联 系 方 式: 曾先生 187****1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先生 187****1024 电 话: 曾先生 187****1024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