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中山市明焱诚铝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铝材4000吨 改建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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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铝材4000吨 改建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公示
2026-08-18 16:28


2026年8月18日,****在**市神湾镇组织召开****年生产铝材4000吨改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及技术服务单位及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查阅验收资料,勘察现场,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严格依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及验收监测报告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年生产铝材4000吨改建项目(一期)位于**市神湾镇**村港业路2号B栋(经纬度为113°20'26.342"E,22°17'22.481"N)。项目一期年产铝管/铝棒/铝异型材2000吨,劳动定员3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5年4月,****组织编制了《****年生产铝材4000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5月21****环境局的批复:中(神)环建表[2025]0017号)。

项目于2025年7月1日开工,2026年3月31日竣工,调试起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10月30日。项目一期于2025年8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项目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环保设施均已建成并调试,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环保投诉情况。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一期验收范围为一期生产设备及其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分期建设,部分生产设备尚未投产,污染物治理设施未发生变动。

上述变动情况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所列明的范围,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机构处理。

(二)废气

酸洗除油工序废气采取密闭生产区域负压收集+槽边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一期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已落实环评报告表要求的防范措施: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日常生产关闭门窗;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期期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废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8月7日完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442000-2026-06900。。

(2)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水

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二)废气

酸洗除油工序废气硫酸雾、氟化物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

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已严格管理,集中收集,分类处理,严格按照要求暂存,危废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批复要求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环评批复{中(神)环建表[2025]0017号},项目改建后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3761吨/年。(**项目0.0373吨/年和改建项目0.3388吨/年)。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七、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进行了备案,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年生产铝材4000吨改建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后续管理要求

1、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管理,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3、进一步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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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

联系人:邱工

联系方式:186****482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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