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街道森林消防建设项目拟采伐林木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光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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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明街道森林消防建设项目拟采伐林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公明街道森林消防建设项目拟采伐林木的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采伐林木基本情况

采伐单位或个人

**市**区公明街道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森林消防建设项目

****机关

深****改革局

批准文号

****

采伐地点

**市**区公明街道

采伐面积

2.3693公顷

采伐树种

荔枝、大叶相思、桉树

采伐方式

择伐

备注

公明街道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7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gm/

(二)实地公示

**市**区公明街道森林消防建设项目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6513;并在信封上注明“公明街道森林消防建设项目拟采伐林木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dzsj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公明街道森林消防建设项目拟采伐林木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报批。

附件:项目伐区位置示意图

****

2026年8月17日

文档附件:

附件:项目伐区位置示意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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