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总平面图修改
1.建筑轮廓、雨篷、构架等修改;建筑文字标注、尺寸、间距等信息同步修改。
2. 2栋一单元建筑层数由45层修改为44层,建筑高度由149.65m修改为148.85m。
3.底图根据一标段修改内容更新。
(二)技术经济指标修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修改如下:总建筑面积由30988.91平方米调整为31225.4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0988.91平方米调整为31225.45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28942.59平方米调整为29181.53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046.32平方米调整为2043.92平方米。
2.各分项面积指标调整如下:住宅28942.59平方米调整为29181.53平方米。塔楼屋面楼梯及机房由269.76平方米调整为249.56平方米,消防避难层由1776.56平方米调整为1794.36平方米。
上述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范围,修改后,该项目仍符合《**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4)605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42024YG****412号)及《**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1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ft/
(二)实地公示
1.项目现场
地址:**街道福民路与皇岗二街交汇处西北角
2.****一楼大厅
地址:**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收件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3165;并在信封上注明“皇皇熙悦府二期二标段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t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皇熙悦府二期二标段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ZS-001d 二期二标段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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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