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有关“本场代宰相关生猪及猪下水所有权归属各代宰货主。本次招标确定场内优先洽谈收购服务商,不强制代宰户必须将猪下水出售给中标单位,代宰户享有自主选择交易对象的权利;公司原有猪下水管理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不受交易对象影响。”的内容统一删除。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3页第5.2款“5.2报价人:指公司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竞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修改为“5.2报价人:指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组织负责人(或其受托人,竞价人或受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第4页条款号5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增加:“5、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4、招标文件第4页条款号7签字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指资格审查资料)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个体工商户投标的由个体户经营者签字或盖章。”修改为“投标文件(指资格审查资料)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5、招标文件第5页条款号12投标报价注意事项“2、报价人:指公司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竞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修改为“2、报价人: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受托人、竞价人或受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6、招标文件第11页“报价表”进行修改,详见附件1。
7、招标文件增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容,详见附件2。
8、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8月21日17:00加急标书代写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26年8月24日上午10:00加急标书代写
****公司
****
2026年08月18日
附件1:
报价表
项目名称:2026年度猪下水承包
| 产品 |
规格 |
单位(头) |
单价(元) |
| 猪下水(生猪大小肠、猪红、白管、花肠、猪胆、小肚、网油、花油、尿经) |
300斤~400斤 |
1 |
备注:
1、本项目仅针对单头生猪重量在“300斤~400斤”档位猪下水开展投标报价,投标人填报价格作为项目基准中标单价。
2、单头生猪重量在“300斤以下”这一档收购单价=项目基准中标单价-5元。
3、单头生猪重量在“400斤以上”这一档收购单价=项目基准中标单价+5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或其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填写内容必须清晰明确。
3、字迹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以无效报价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附件2:
授 权 书****公司:
****:
(投标人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办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的招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本授权无转委托权,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粘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