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前期通过平台开展****监理服务采购工作(项目编号 ****)。现因项目建设方案发生调整,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监理服务范围及人员资质要求,与前期招标阶段拟定的采购需求存在偏差,原采购文件已无法作为项目监理服务实施的有效依据,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实施前提已发生实质性变化,原招标采购结果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条件。
本次项目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变更
1、**工程监理服务内容:拆除原有建筑物 2585.6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8498.81 平方米,其中包含**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8400.33 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 4966.61 平方米、能源动力站建筑面积 1744.40 平方米、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 3350.97 平方米、构筑物大门及门卫建筑面积 36.5 平方米。以及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管廊构筑物建筑面积 186.78 平方米、堆场 200 平方米、绿化 1897.56 平方米、厂区道路等室外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 34900 平方米;**投资金额 7342.2 万元。
2、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内容
1)成套工业生产设备:桦树汁及鲜果前处理设备、饮品加工生产设备、无菌灌装、桦褐孔菌及玻璃瓶等产线设备。
2)能动设备:空压设备、制冷设备、蒸汽锅炉、变配电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净化设备等。
设备投资金额:7572.95 万元。
二、人员资质要求
拟派设备监理师需具备由人社部、****总局统一核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 2026 年单位缴纳任意月社保,不接受退休人员。
受上述项目客观因素影响,原招标确定的人员资格要求不符合当前项目实际建设需要,继续按照原采购文件履行相关采购结果无法保障项目合法合规交付。为规范项目采购流程,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以及采购各方合法权益。现特向贵平台正式申请:终止本次****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将依据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人员资质条件,按采购管理相关规定,重新开展本项目监理服务询比采购工作。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