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宝龙饰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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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622MACY2JKK5何哲超
张莉媛**省****县
**省**州**县承接产业加工区7期厂房9~1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500吨烫钻建设项目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C3049-C3049-其他玻璃制造
**省****县 承接产业加工区7期厂房9~12号
经度:104.****008333 纬度: 23.****002778****环境局
2024-06-28
文环复〔2024〕34号
6000
156.2/
//
/中博源****公司
****0100MA6K43NJ8W2025-02-27
2026-07-132026-08-10
https://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500t玻璃烫钻年产1500t玻璃烫钻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购置生产熔炉设备、自动磨抛设备及配套加工设备40套(台),完善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等工程。年生产交易各种玻璃烫钻产品1500t。珠坯生产线及抛轮修复生产线未建设,配套部分环保工程内容未建设。由于产污工序未建设,工序污染物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不产生,配套环保工程(布袋除尘及两级活性炭净化装置)未建设不会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增加
由于周边企业入驻,珠坯生产线及抛轮修复生产线未建设,这部分产品直接外购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珠坯生产搅拌过程产生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配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过22m排气筒(DA004)排放。电炉废气通过2个集气罩收集后共同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过22m排气筒(DA004)排放。破碎、筛分废气通过2个集气罩共同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经过22m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烫钻生产过程,40台全自动磨抛机磨抛废气经40个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入3套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TA005)处理后经过3个22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吸塑废气、去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TA006)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5)排放。喷漆、烘干废气采用喷淋塔+气旋塔(二级喷雾过滤系统)+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TA007)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6)排放。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抛轮修复生产过程,模具成型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TA009)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7)排放。车外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楼顶22m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项目运营过程中,珠坯清洗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珠坯清洗过程;磨抛废水经厂房管道收集后,排至磨抛沉淀池,磨抛废水经混凝沉淀后通过管道输送回磨钻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清洗先进入碱液沉淀池静置沉淀,上清液通过管道泵回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平面磨废水收集至大圆磨沉淀池,废水沉淀后泵回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清洗废水通过管道进****处理站处理后,泵回车间回用,不外排;成品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槽用水,不外排;喷淋废水含尘水雾在气旋塔水箱内沉淀后,经管道泵回喷淋塔进行雾化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排放标准,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项目雨水通过厂房已建成雨水管网汇集后自流到厂房周边雨水沟渠,最终通****园区雨水管网。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设备为搅拌机、电熔炉、粉碎机、火抛机、分筛机、磨抛机、空压机、镀膜机、大圆磨等。项目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生活固废: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珠坯及边角料、投料粉尘、电熔炉除尘器粉尘、不合格烫钻及烫钻生产产生的边角废料、废吸塑片、废磨轮(废抛轮)、车外圆粉尘;原辅料废包装袋、桶等。其他固体废物:磨抛沉淀池污泥、碱洗沉淀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喷淋水箱污泥等。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收集于废油脂收集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珠坯及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珠坯生产过程;投料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珠坯生产过程;电熔炉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电熔炉生产过程;烫钻生产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烫钻生产过程;吸塑过程产生的废吸塑片收集后定期委托生产产家回收利用;废磨轮(废抛轮)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利用,废抛轮项目回收后,返回至抛轮修复生产线,加工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废包装袋、****收购站。 项目其他固体废物属性未鉴别前,按危废进行处置,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项目磨抛沉淀池污泥、碱洗****处理站污泥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对新生各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若鉴别结果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Ⅰ类,****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鉴别结果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喷淋水箱分类分区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磨抛工序产生的磨抛废气为粉尘,分别来自1栋、2栋及3栋厂房磨抛车间内,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各栋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颗粒物排放限值,分别通过各栋24m排气筒(DA001)、(DA002)及(DA003)排放;吸塑、去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通过24m排气筒(DA005)排放;喷漆、烘干、上胶过程均在喷漆室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至喷淋塔+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喷漆、上胶废气达《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甲苯、二甲苯二级标准限值,烘干废气达《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硫酸雾浓度限值经24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食堂运行过程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楼顶排放。 项目磨抛废水经厂房管道收集后,排至磨抛沉淀池,磨抛废水经混凝沉淀后通过管道输送回磨钻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清洗先进入碱液沉淀池静置沉淀,上清液通过管道泵回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平面磨废水收集至大圆磨沉淀池,废水沉淀后泵回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清洗废水通过管道进****处理站处理后,泵回车间回用,不外排;成品清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槽用水,不外排;喷淋废水含尘水雾在气旋塔水箱内沉淀后,经管道泵回喷淋塔进行雾化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排放标准,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项目雨水通过厂房已建成雨水管网汇集后自流到厂房周边雨水沟渠,最终通****园区雨水管网。 项目运行期间各产噪设备火抛机、分筛机、磨抛机、空压机、镀膜机、大圆磨等选用低噪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生活固废: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烫钻及烫钻生产产生的边角废料、废吸塑片;原辅料废包装袋、桶等。其他固体废物:磨抛沉淀池污泥、碱洗沉淀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喷淋水箱污泥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收集于废油脂收集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烫钻生产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烫钻生产过程;吸塑过程产生的废吸塑片收集后定期委托生产产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收购站。 由于**州无相关单位可接受项目生产过程各水池产生污泥,故项目其他固体废物短期内按危废进行处置,远期若需更换处置方式,需进行属性鉴别后确保污泥属性后更换。项目磨抛沉淀池污泥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碱洗****处理站污泥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喷淋水箱分类分区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
项目珠坯生产线、抛轮修复生产线未设置,烫钻生产过程废气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排气筒高度设置为24m;项目珠坯生产线未建设,珠坯清洗废水不产生;其余废水产生排放情况与环评一致;项目珠坯生产线、抛轮修复生产线未建设,不合格珠坯及边角料、投料粉尘、电熔炉除尘器粉尘、废磨轮(废抛轮)、车外圆粉尘不产生;其余与环评措施一致;项目珠坯生产线、抛轮修复生产线未建设,不合格珠坯及边角料、投料粉尘、电熔炉除尘器粉尘、废磨轮(废抛轮)、车外圆粉尘不产生;其余与环评措施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分局)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已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288 0 0 0 0.288 0.288
0 1.22 0 0 0 1.22 1.22
0 0.053 0 0 0 0.053 0.053
0 0.02 0 0 0 0.02 0.02
0 0.098 0 0 0 0.098 0.098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66 0 0 0 0 /
0 0 0.086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400m3磨抛废水收集池 / 400m3磨抛废水收集池 /
2 50m3珠坯清洗废水收集池 / 未建设 /
3 50m3碱液沉淀池 / 50m3碱液沉淀池 /
4 100m3大圆磨沉淀池 / 100m3大圆磨沉淀池 /
5 240m3/d污水处理站 / 240m3/d污水处理站 /
6 5m3隔油池、30m3化粪池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5m3隔油池、30m3化粪池 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搅拌过程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经22m排气筒(DA004)排放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未设置珠坯生产线,不产生搅拌废气,未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2 电熔炉废气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合并经22m排气筒(DA004)排放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珠坯生产线未建设,不产生电熔炉废气,不设置相应环保设施 /
3 破碎、分筛废气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处理后合并经22m排气筒(DA004)排放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珠坯生产线未建设,不产生破碎、分筛废气,不设置相应环保设施 /
4 抛废气:a、1栋厂房磨抛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3)+22m排气筒(DA001);b、2栋厂房磨抛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4)+22m排气筒(DA002);c、3栋厂房磨抛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5)+22m排气筒(DA003)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磨抛废气:a、1栋厂房磨抛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3)+22m排气筒(DA001);b、2栋厂房磨抛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4)+24m排气筒(DA002);c、3栋厂房磨抛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5)+24m排气筒(DA003)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5 吸塑、去塑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TA006)+22m排气筒(DA005)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吸塑、去塑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TA006)+22m排气筒(DA005)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6 喷漆废气、上胶废气经密闭车间通入喷淋塔+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TA007)22m排气筒(DA006)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喷漆废气、上胶废气经密闭车间通入喷淋塔+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脱附催化燃烧系统(TA007)24m排气筒(DA006)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排放限值
7 投料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22m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抛轮修复生产线未设置,不产生投料废气,不建设配套环保设施 /
8 成型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TA009)+22m排气筒(DA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抛轮修复生产线未建设,成型废气不产生,相应环保设施不建设 /
9 车外圆废气经集尘罩+1套布袋除尘器(TA009)处理,处理后投料废气与车外圆废气合并经22m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 未设置抛轮修复生产线,车外圆废气不产生,相应环保设施不建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珠坯生产线布袋除尘粉尘、边角废料、残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电熔炉再利用 未建设珠坯生产线,不产生珠坯粉尘、边角废料、残次品。
2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 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 废磨轮(废抛轮)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利用,废抛轮项目回收后,返回至抛轮修复生产线,加工修复后重新投入使用 抛轮修复生产线未设置,相应磨轮抛轮均外购,废磨轮、废抛轮收集后,定期由供应厂商回收利用
5 项目其他固体废物属性未鉴别前,按危废进行处置,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项目磨抛沉淀池污泥、碱洗****处理站污泥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对新生各污泥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若鉴别结果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Ⅰ类,****砖厂、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若鉴别结果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委托有Ⅱ类固废处置厂的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喷淋水箱分类分区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由于**州无相关单位可接受项目生产过程各水池产生污泥,故项目其他固体废物短期内按危废进行处置,远期若需更换处置方式,需进行属性鉴别后确保污泥属性后更换。项目磨抛沉淀池污泥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碱洗****处理站污泥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喷淋水箱分类分区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进行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厂房已建成雨污分流设施及化粪池依托厂房已建成雨污分流设施及化粪池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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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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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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