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中坝7井气田水回注工艺适应性改造工程(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江油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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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西北气矿中坝7井气田水回注工艺适应性改造工程(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川西北气矿中坝7井气田水回注工艺适应性改造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中坝7井气田水回注工艺适应性改造工程(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市三合镇桂香村三组(****园区范围内)

三、建设单位:****川西北气矿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浩力****公司

五、项目概况:****川西北气矿拟在**市三合镇桂香村三组(****园区范围内)实施中坝7井气田水回注工艺适应性改造工程,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绵环审批〔2022〕143号),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现按程序开展项目环评文件重新报批,调整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设置一台主转水泵,设计流量100立方米/小时,扬程32米,配套电机额定功率15千瓦,一台备用转水泵设计流量40立方米/小时,扬程25米,配套电机额定功率5.5千瓦;②配套卸水流程抗硫管线及阀门安装,接入井口;气田水由转水泵加压引流回注至井下;转水泵设旁通,罐车拉运来水可通过旁路自流回注;③取消原雷三集气站~中坝7井回注站管道回注方式(100立方米/天);④**卸车区、降噪设施等并依托原有辅助工程(值班室、仪控房)、公用工程(供电、给排水、通信、自控、消防、战场用管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等。建成后,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双鱼石**组、**西**组、九****组和茅口组含硫气田水,回注规模1300立方米/天(新增900立方米/天)。本项目不进行气田水处理,各区块的含硫气田水在各自井场采用“混凝沉淀+两级精细过滤法”预处理达《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后进行回注。

项目总投资1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活动已结束,无后续施工行为,根据报告表回顾分析,施工期间基本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保措施,未发现工程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未收到环保投诉。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卸车区及转水泵区设置围堰及集水坑,泄漏废水、检修废水等通过围堰集水坑收集,用排污泵排出后回注;****园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江****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邓漕河,最后汇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站场内不设置气田水罐储存,输水管道及阀门等松漏或破损时产生的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站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转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或4类标准。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篮式过滤器滤渣由**作业区统一委托定期清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卸车区、泵区、井口区域、集液坑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相关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加强对生产设施、管线、罐体的检查维护,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科学制定运输路线,加强采出水罐车等车辆运输沿线的风险管控。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川西北气矿具文(川西北矿开〔2026〕3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市****园区范围内(三合镇桂香村三组),项目在已建的中坝7井回注站内实施,不新增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管控区域;根据《****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9〕69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川2019**市不动产权第****491号)说明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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