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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897437L | 建设单位法人:王小军 |
| 王小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县左家乡 |
| ********铁矿山升级改造及24万吨/年采矿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左家乡 |
| 经度:106.263803 纬度: 34.0100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7 |
| 陇环发〔2022〕1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491.79 |
| 313.5 | 运营单位名称:两****公司 |
| 916********897437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铁****公司 |
| ****0100MA7F99NL56 | 验收监测单位:中铁****公司 |
| ****0100MA7F99NL56 | 竣工时间:2026-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4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24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下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地下开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认真落实大气染污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作业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采取洒水降尘、机械保养,以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尾气影响,建筑物料及时苫盖,避免大风天气下易起尘的施工作业。运营期原矿及废石临时堆场运输道路及时洒水,用苫布遮盖,及时洒水,冲洗运输车辆,限值车速,严禁超载,充填站水泥筒仓设布袋除尘器,食堂油烟设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装置。 (二)认真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堆肥**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泼洒抑尘,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和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清运:矿井涌水回用于生产,突发涌水时,多余部分通过管道送选厂回用;原矿及废石场淋溶水排事故池,按需泵送至沉淀池回用;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充填站冲洗用水沉淀后回用,项目运营期所有废水不外排。按《报告书》要求严格做好分区防渗,确保渗透系数满足相关要求,并按《报告书》要求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对地下水进行监控,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工业场地空压机、风机基础减震减噪、降噪措施,生产设备经过减噪、降噪处理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应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及废弃土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采矿废石尽量充填采空区,出硐部分暂存于临时废石场外售;选厂产生的尾矿充填采空区,或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式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指定地点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作为充填材料回用;废铅蓄电池、检修固废(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 (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减少临时用地,并做好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恢复生态植被。项目服务期满后进行闭矿处理,封堵平碉**,拆除全部建构筑物,进行场地清理,整治废石场,严格按照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等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变更充填站除尘方式、生活污水处置方式、破碎筛分车间排气筒数量变动、矿井涌水回用管线调整 |
| 1、充填站除尘方案变动 环评设计充填站配套散装水泥筒仓、仓顶袋式除尘器及 15m 高排气筒,由于**进场道路坡陡弯急、纵向高差大,散装水泥运输罐车无法进场作业,项目实际取消散装水泥筒仓与配套除尘器,改用袋装水泥储存转运,充填站水泥加料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含尘废气,配套 1 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气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1〕70 号),变更后无新增污染物,变更后与原设计仓顶除尘器效率相当,不属于重大变更。 2、生活污水收集处置方式变动 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由于**高差大、人员分散,项目实际采用生态厕所,员工洗漱废水全部用于厂区道路、堆场泼洒抑尘,无外排废水。变更后,无新增废水外排,水环境影响未加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3、 破碎筛分车间排气筒数量变动 原环评设计破碎、筛分工序分别设置除尘系统:破碎工序配置2脉冲式袋除尘器+2台吸气罩,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筛分工序配置2台筛分除尘器+2台吸气罩,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合计设置2根排气筒。实际建设过程中,鉴于车间内破碎、筛分工序紧邻布置,产尘点位集中,为优化管路布局、减少占地,对排气系统进行了优化:所有产尘点经吸气罩收集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对应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总至同一根15m高排气筒统一排放。变更后,总处理风量、除尘效率、排放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未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4、 矿井涌水回用管线调整 环评设计多余矿井涌水利用管线输送至下游选厂使用,实际井下涌水量远低于环评预测值,全部回用于矿山生产,无需铺设管线。变更后,未新增废水外排并减少了管线敷设带来的生态扰动,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减少临时用地,并做好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恢复生态植被。项目服务期满后进行闭矿处理,封堵平碉**,拆除全部建构筑物,进行场地清理,整治废石场,严格按照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等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项目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发挥环保投资效益,改善和保护环境。 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依据《报告书》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开展污染物监测,建立污染源管理台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企业环境信息 | 实际建设情况:完成环评及批复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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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1 | 1.484 | 0 | 0 | 0 | 2.805 | 1.48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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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破碎筛分车间除尘器、充填站除尘器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及废弃土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采矿废石尽量充填采空区,出硐部分暂存于临时废石场外售 选厂产生的尾矿充填采空区,或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式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指定地点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作为充填材料回用;废铅蓄电池、检修固废(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 | 已落实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减少临时用地,并做好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恢复生态植被。项目服务期满后进行闭矿处理,封堵平碉**,拆除全部建构筑物,进行场地清理,整治废石场,严格按照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等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已落实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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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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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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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对厂区施工期造成的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对原有尾矿库进行闭库复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完成厂区及周边面积的5%绿化,对原有尾矿库进行闭库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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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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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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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