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40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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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大明宫破管字第9号 ****法院: 贵院于2026年6月24日作出(2026)陕01破申326号之二民事裁定,受理**圆通****公司申请**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于2026年7月20日作出(2026)陕01破269号之一决定,****事务所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在破产程序中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资产及负债状况,管理人拟公开选聘一家审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会计准则、****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审计服务。 一、****公司基本情况 **大****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牟立,住所地位于**省**市**区大****广场4-1-1。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施工工程配套项目服务;工程预决算咨询服务;工程施工管理及劳务承包;工程招投标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家具家电、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软装布艺、配饰、家居用品、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及制品的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工作范围、工作要求等 (一)资质要求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人民法院****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会计审计类); 2.至报名截止日,审计机构拥有5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同时投入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和2名以上专业会计人员服务于本项目,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具有至少3件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经验; 4.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审计工作范围 1.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目前债务人向管理人移交的财务资料详细情况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债务人财务账册共计21册;截至2026年7月30日,会计凭证合计510册;另有电子台账1册。前述账册、会计凭证原件暂由债务人妥善保管)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盘点、核查债务人的所有资产; (2)审计债务人的出资情况及资本充实情况; (3)审计债务人固定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 (4)核查债务人应收账款情况,对每笔应收款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等能够证明应收款存在的依据,整理为独立的文档移交管理人; (5)核查债务人的大额资金流向; (6)核查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7)核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8)核查债务人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2.****法院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4.从财务角度协助管理人开展资产清收、债权审核等破产清算工作; 5.协助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及其关联方在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高度混同; 6.根据管理人工作实际,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1.审计基准日:2026年6月24日,****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案之日; 2.审计机构需要在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审计机构应派遣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4.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原则上审计机构应当先行垫资开展审计工作,管理人将在债务人财产处置完成且资金进入管理人账户之日起15日内支付完毕。审计机构不愿意垫资的,请在报名文件中说明。 三、申报要求 拟申报的中介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内容,按照要求起草并提交申报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文件应当向管理人提供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同时提供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为本项目提供审计服务的服务价格(包含税金、差旅等一切服务费用),同时明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费用组成、是否愿意垫资等; 2.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参与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拟提供服务的团队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基本简历、职业资格证、业绩情况等); 4.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人民法院****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材料等); 5.申报机构的工作计划、工作范围、人员安排及是否能够满足本公告的工作要求等; 6.就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出具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日18时止。报名机构应在截止日期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以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以下地址:标书代写 收件人:袁彭浩,联系电话:139 9139 3931,地址:**市**北路113****中心12层。 若采用邮寄方式,仅接受EMS、顺丰、京东快递、UU跑腿,不接受到付。 五、其他说明 (一)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各机构提交的报名申报材料,自管理人成员中选择3****小组对中介机构的报价(占比40%)、人员配置(占比15%)、工作方案(占比30%)、业绩(占比15%)等综合评分,分数最高的中选。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中介机构,破产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申报机构向破产管理人递交项目服务方案,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其主张赔偿责任。如中选机构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直接从费用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中选机构补足。 (三)中选中介机构因不当履行职责给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享有 特此公告! **大****公司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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