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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3MA2YLYQJXJ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军 |
| 李东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码头镇诗南村产坪172号 |
| 针织机械成套设备、机械配件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码头镇诗南村产坪172号 |
| 经度:118.410169 纬度: 25.14608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5-11 |
| 南环〔2018〕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3MA2YLYQJXJ001U |
| 2025-04-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3MA2YLYQJ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83MA2YLYQJXJ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502MAD8DM4Q7W | 竣工时间:2019-06-01 |
| 2025-11-04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7-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7815.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针织机械成套设备400套、机械配件35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针织机械成套设备400套、机械配件3500套(机加工外协) |
| 项目机加工工序所用到的生产设备尚未引进,机加工工序暂时委托外协完成,生产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铁、废钢→熔化→合膜浇注→自然冷却→脱模→退火→清砂→机加工→组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生铁、废钢→熔化→合膜浇注→自然冷却→脱模→退火→清砂→机加工(外协)→组装→成品 |
| 项目机加工工序所用到的生产设备尚未引进,机加工工序暂时委托外协完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冷却水池、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设备维护、垃圾收集桶、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熔化废气:集气罩+喷淋塔+15m高排气筒(DA005)、砂处理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抛丸1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7)、退火炉燃烧废气:收集系统+15m高排气筒(DA008)、抛丸2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9) | 实际建设情况:冷却水池、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设备维护、垃圾收集桶、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熔化废气:集气罩+喷淋塔+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砂处理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抛丸1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7)、退火炉燃烧废气:收集系统+15m高排气筒(DA008)、抛丸2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9) |
| 熔化废气处理设施新增袋式除尘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为生铁 | 实际建设情况:部分原料生铁替换为废钢,废钢占比约30% |
| 实际生产中部分原料生铁替换为废钢,废钢占比约3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08 | 0.0432 | 0 | 0 | 0.041 | 0.041 | |
| 0 | 0.0408 | 0.0432 | 0 | 0 | 0.041 | 0.041 | |
| 0 | 0.0061 | 0.0065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2240 | 0 | 0 | 0 | 12240 | 12240 | / |
| 0 | 0 | 0.0029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254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依托出租方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接触氧化)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 依托出租方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接触氧化) | 2026年6月8日:pH 7.0-7.1、SS 52mg/L、COD 37mg/L、BOD5 7.6mg/L、氨氮 3.75mg/L、总磷 0.33mg/L、总氮 5.54mg/L、色度 9倍;2026年6月9日:pH 7.1-7.2、SS 50mg/L、COD 25mg/L、BOD5 5.2mg/L、氨氮 2.13mg/L、总磷 0.15mg/L、总氮 3.58mg/L、色度 2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生活污水各主要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熔化废气:集气罩+喷淋塔+15m高排气筒(DA005)、砂处理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抛丸1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7)、退火炉燃烧废气:收集系统+15m高排气筒(DA008)、抛丸2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9) | ①有组织废气:熔化废气、砂处理废气、抛丸1废气、抛丸2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的规定。退火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的规定。②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厂区内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标准限值的规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的最大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标准限值的规定。 | 熔化废气:集气罩+喷淋塔+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砂处理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抛丸1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7)、退火炉燃烧废气:收集系统+15m高排气筒(DA008)、抛丸2废气: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9)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1日熔化废气排气筒(DA005)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2.3mg/m3、3.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的规定。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1日砂处理废气排气筒(DA006)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18.4mg/m3、19.6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的规定。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3日抛丸1废气排气筒(DA007)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8.4mg/m3、10.6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的规定。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3日抛丸2废气排气筒(DA009)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6.8mg/m3、8.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的规定。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5日、2025年12月11日退火炉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8)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17.9mg/m3、18.5mg/m3,二氧化硫均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两日分别为126mg/m3、105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的规定。 ②无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3日,项目厂界上、下风向G1~G4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两日分别为0.522mg/m3、0.545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项目厂界上、下风向G1~G4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两日分别为0.86mg/m3、0.8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规定。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颗粒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1h平均浓度值的最大浓度两日分别为0.833mg/m3、0.539mg/m3,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1h平均浓度值的最大浓度两日分别为3.59mg/m3、5.43mg/m3,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标准限值的规定。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的最大浓度两日分别为4.40mg/m3、5.47mg/m3,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标准限值的规定。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 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 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为53.2dB(A)~56.2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 | 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 |
| 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接触氧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接触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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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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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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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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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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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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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