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总平面图修改
1.建筑轮廓、雨篷、构架等修改;建筑文字标注、尺寸、间距等信息同步修改。
2.裙房建筑层数由4层修改为3层,2栋二、三单元建筑层数由46层修改为44层,建筑高度由149.85m修改为148.85m。
3.场地东侧消增加一块消防登高场地,场地东北角增加一处紧急消防出入口,场地东侧消防车道取消;东北角车库坡道、电动自行车位置、场地车行出入口位置同步修改,东侧增加室外台阶坡道。
4.下沉广场、冷却塔范围及公共开放空间调整、新增出地面风井;同步修改公共开放空间尺寸等信息。
5.修改东侧预留城市地下室预留通道位置及预留空中公共连廊位置。
6.修改物业服务用房位置。
(二)技术经济指标修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修改如下:总建筑面积由113909.14平方米调整为111411.1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78998.75平方米调整为77091.43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4910.39平方米调整为34319.68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58848.2平方米调整为57590.22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11126.97平方米调整为11461.52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9023.58平方米调整为8039.69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34910.39平方米调整为34319.68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5892.99平方米调整为6764.6平方米。
2.各分项面积指标调整如下:
(1)地上部分:商业由17098.4平方米调整为16079.39平方米,住宅由41749.77平方米调整为41510.83平方米。塔楼屋面楼梯及机房由434.69平方米调整为575.87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由1755.96平方米调整为1292.54平方米,防坠落雨棚下方空间由107.98平方米调整为20.27平方米,架空休闲由2293.17平方米调整为2068.16平方米,穿越非住宅楼层的核心筒由1326.34平方米调整为1388.53平方米,消防避难层由2486.72平方米调整为2490.42平方米,风雨连廊由242.86平方米调整为166.52平方米。
(2)地下部分:商业由11126.97平方米调整为11461.52平方米。垃圾收集房由72.35平方米调整为91.78平方米,附属公共设施用房由33874.90平方米调整为33698.19平方米,架空休闲由386.56平方米调整为172.59平方米,新增架空公共空间357.12平方米。
上述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范围,修改后,该项目仍符合《**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4)605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42024YG****412号)及《**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1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ft/
(二)实地公示
1.项目现场
地址:**街道福民路与皇岗二街交汇处西北角
2.****一楼大厅
地址:**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收件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3165;并在信封上注明“皇熙悦府二期一标段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t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皇熙悦府二期一标段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ZS-001c 二期一标段总平面图
****
2026年8月18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