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采购1台除颤仪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2.所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注册证附件(若有)复印件)。
(备注:提供营业执照等)
三、技术要求
(一)需求清单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 1 |
除颤仪 |
满足参数即可 |
1 |
台 |
(二)设备技术要求:
1.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功能。除颤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
2.同步除颤和手动除颤中,能量分≥25 档,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小为 1J,最大为 360J。
3.充电至 200J≤3s,充电至 360J≤7s。
4.体外除颤电极板手柄支持充电、放电、能量选择,具备充电完成指示灯。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
5.病人阻抗范围:体外除颤:20~250 Ω ;体内除颤:15-250 Ω。
6.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
7.监护功能:标配SpO2、体温、NIBP监测功能,具有≥27种心律失常分析。
8.支持3/5/6/12导和自动导联心电监测,并提供12导联心电静息报告输出功能。
9.配备电池,最大可支持 360J 除颤≥200 次,电池体上带有电量指示装置。
10.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并且具有双报警灯,分别显示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
11.彩色 TFT 显示屏≥7 英寸, 分辨率至少800×480,可显示≥4 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
12.体外除颤监护仪配置记录仪,实时记录时间有 3 秒、5 秒、8 秒、16 秒、32 秒、连续可供选择。
13.主机具备录音功能,支持≥200min 录音存储。
14.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
15.防尘防水等级不低于IP55,六面抗1.5米跌落。(提供证明材料,产品图片)
注: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或明细报价,不提供或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四、商务要求
1.交付时间:按采购人需求供货,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足量供货/完成相关服务。
如有样品:响应供应商需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工作日17:00前到采购人所在地提供样品及样品封样,如果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合格视为无效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国内)地点。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自验收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
(2)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
(4)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4.报价方式: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需含完成项目的设备、材料、人工、培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服务和应纳税费等全部费用。
5.付款方式:货款按验收合格后一性支付设备全款。
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服务费等额的合法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提供的,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需统一完成出入库的物资耗材,****医院库房和财务管理流程处理。
五:评选方法。
医院组织电话二次议价后,符合条件的最低价中选。
六、其他要求
1.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1日17:30时止。
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本项目公示时间一致。报价及相关资料需盖公章后(以PDF或图片电子版)发送:****@163.com,邮件及报价标题需写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加急标书代写
3.采购单位:****
联系人:(技术)杨老师023—****0156;(采购)段老师0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