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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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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我校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名额以省科技厅发配的数量为准。 (二)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个人代表作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三)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196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青年项目不超过35岁(199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四)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拟推荐项目情况进行校内公示。 (五)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不需要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政务服务网(http://www.****.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cn/)”填写项目申报书。 四、受理时间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17日18:00至9月23日18:00。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书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系统关闭后,项目申报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其它 1.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请参照“附件1: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申报; 2.项目绩效目标表的填写可参照“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表填写样例”进行填写; 3.校内遴选公示后,入围推荐名单的项目申报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其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联系人:曹** ****063 科研处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