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区部分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法律法规,****政府、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委托****,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线上挂牌竞价方式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1.转让方:**** 2.挂牌承办方:**** 3.线上交易平台:**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网址:ggzy.****.cn) 1.标的编号:ZRDK2026-01; 2.地块名称:****用地; 3.坐落位置:江****工业园区; 4.地块面积:2000.01㎡; 5.规划用途:商住;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7.土地使用权证号:**县国用(2016)第31号; 8.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6年8月22日; 9.规划指标:具体以自然**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10.转让底价:60万元; 11.竞买保证金:40万元; 12.加价幅度:3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地块现场踏勘,核实土地现状、规划、权属及全部潜在风险;踏勘费用、现场安全责任全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独立报名参与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公共**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公告公示时间:2026年08月19日00:00至2026年09月08日17:30。 挂牌竞价起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10:00至2026年09月18日10:00。 1.线上报名起止:2026年08月19日00:00—2026年09月16日17:30 2.资格审核截止:2026年09月16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截止:2026年09月16日17:30(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1.全程线上报名、线上竞价,不接受线下、邮件、电话、口头报名。意向受让方须先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完成实名注册。 2.意向受让方须实时关注平台发布的更正、延期、答疑公告,未及时查看造成报名、竞价资格失效的,责任自行承担。 3.企业竞买人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自然人须本人同名账户转账,不接受第三方代缴。 意向受让方完整上传全套报名资料、足额缴清保证金后,由挂牌承办方初审、转让方终审,审核通过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与线上挂牌竞价。 本次转让采用线上有底价增价挂牌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 1.标的设置转让底价,所有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2.挂牌截止时存在2名及以上竞买人有意继续报价,系统自动转入5分钟限时竞价;限时竞价规则、倒计时、报价间隔以交易平台系统规则为准,最终最高有效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户名:**** 转账附言统一填写:ZRDK2026-01号土地转让竞买保证金 1.未成交竞买人:挂牌交易结束、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2.成交且正常履约受让方:竞买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挂牌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为土地转让价款;受让方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承办方按转让方通知划转全部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成交后违约弃标:受让方出现拒签成交确认书、拒签转让合同、逾期未缴全款、单方放弃标的等违约情形,全额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资金按照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同级财政。若二次挂牌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原违约受让方须补足两次差价及全部交易成本,同时纳入公共**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挂牌成交结果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受让方须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完成全部交易手续。 任何意向受让方、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国有资产挂牌转让存在异议的,须在7个工作日公告公示期内提交加盖公章 / 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报送江****管理部门;逾期提交异议不予受理。 1.受让方成交后违约弃标的,转让方有权取消成交、收回标的,全额没收保证金,补足二次挂牌差价,同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2.转让方因自身违规违约产生纠纷,意向受让方可向**县国资监管部门反映处理。 本次挂牌成交价仅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过户、登记全过程产生的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交易手续费、不动产登记费、挂牌交易服务费等全部税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过户,自行承担过户风险与相关费用。 1.标的按现状挂牌、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完成全面尽职调查、现场踏勘,完全知悉土地现状、权属瑕疵、规划管控、建设限制及全部交易风险,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成交后不得以面积误差、隐性瑕疵、无法办证、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要求退标、降价、索赔。 2.本次标的所有图纸、评估资料、文字介绍仅作参考,转让方、挂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3.受让方竞得土地后,开发建设方案必******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未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产生的整改、处罚、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不动产登记证记载面积、权属信息若与本公告存在细微差异,不改变本次挂牌成交结果、不调整成交总价。 1.本次转让未尽事宜,以《挂牌转让文件》、**公共**交易平台系统规则、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为准。 2.本项目如需变更、延期、澄清,将在交易平台发布正式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公告由****负责解释,转让方有权依据国资监管要求依规中止、终止本次挂牌交易。 转让方:**** 联系人:贡布 联系电话:0895-****258 挂牌承办方:**** 联系人:次仁 联系电话:139****9906 ****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