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6-08-18
| 项目名称 | 粗抛除尘器排气筒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区南戴河**道189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红亮 |
| 联系人 | 李双波 | 联系电话 | 137****0545 |
| 项目投资(万元) | 3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现有生产配套除尘系统环保改造。改造前:现有1台粗抛除尘器,配套1根排气筒(DA020),生产含尘废气经旋风除尘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DA020排气筒排放。 本次改造:在除尘器出口增设分支管路,即新增1根排气筒DA025;改造后同一台粗抛除尘器处理全部含尘废气,处理后废气分为两路,通过DA020、DA025两根排气筒同步同时排放。除尘器主体设备、处理风量、除尘工艺、除尘效率均保持不变,不新增生产工序、不新增废气产生量,污染物产生总量不增加。 新增排气筒DA025:高度15m,内径0.83m;原有DA020排气筒高度15m,内径0.82m;两根排气筒间距15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附录B等效排气筒判定条件。两根排气筒均设置规范监测孔及监测平台,满足废气采样监测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粗抛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旋风除尘 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管路分流,分别通过两根15米高的排气筒(相距15米)同步同时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收集后交由合规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设备基础减振 | ||
| 承诺:**** 孙红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红亮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9。 | |||